光大银行:董事会议审议通过第三期优先股股息发放的议案
转自:东方资讯
1月7日,光大银行公告称,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优先股股息发放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行于2025年1月按照发行条款向第三期优先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2024年计息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日至7月17日按照光大优3初始票面股息率4.80%计算,2024年7月18日至12月31日按照光大优3重定价后的票面股息率3.77%计算,合计约人民币15.16亿元(税前)。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行拟定的第三期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符合本行实际情况和持续稳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