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25,527,120.63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2,552,712.06元后,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额为832,974,408.57元,加上以前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846,068,742.98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 ,本集团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79,043,151.55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按每10股派2.22元(含税)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678,268,000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股利372,575,496.0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1,306,467,655.55元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2年度拟派发现金股利的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2.7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政策要求,同时,与公司资金状况相符,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回报股东,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该项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27 证券简称:三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3-007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及参股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以及公司部分参股公司。
● 本次拟申请向上述被担保人提供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19亿元的担保。具体包括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6.745亿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6.445亿元,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2亿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参股公司贷款融资、开立保函、信用证等需求,确保相关子公司、参股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各项业务顺利推进,公司拟向部分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19亿元的担保,包括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6.745亿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6.445亿元,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2亿元。具体如下:
1.本次被担保人包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子公司,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参股公司(具体担保额度及被担保人情况请见表一)。本次提供担保的目的是为满足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垃圾收转运、厨余垃圾处理等项目建设以及运营所需资金或开立保函的需求。
2. 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3.公司及子公司、参股公司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债权人等协商并确定担保事宜,具体的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4.实施过程中,公司按照实际签订担保合同时的公司持股比例确定使用额度及类别,若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已约定了相关股权收购、转让、增资等股权变动事宜,以约定事宜完成后的公司持股比例确定使用额度及类别。
5.公司将确保对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比例不超过持股比例。
6.由于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为提高效率,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申请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在子公司确有担保需求时,可以将表一所列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在各全资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并可以将表一所列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在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之间不进行担保额度调剂。
表一:计划担保金额及被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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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向上述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合计金额不超过15.19亿元的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担保事项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被担保人名称:重庆市万州区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州三峰”)
注册地点:重庆市万州区新田镇五溪村1组
法定代表人:石拥军
注册资本:33693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08月03日
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垃圾灰、渣的资源化利用,垃圾处理技术的咨询服务。(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
万州三峰是三峰环境集团全资子公司,其为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重庆市万州区家庭厨余垃圾处置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单位。
2.被担保人名称:陆河三峰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河三峰”)
注册地点: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新田镇上寨仔陆河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
法定代表人:王硕
注册资本:726.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03月06日
经营范围: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压缩二次转运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经营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环保技术咨询服务;城市污水收集运输、城市污水处理、机动车辆维修。(依法须经批准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陆河三峰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为陆河县生活垃圾压缩转运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单位。
3.被担保人名称:汕尾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尾三峰”)
注册地点:海丰县可塘镇双贵山
法定代表人:王硕
注册资本:27,52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8月23日
经营范围:垃圾卫生填埋;垃圾焚烧发电;对生活垃圾设施的投资;垃圾灰、垃圾渣的资源化利用;垃圾处理技术的咨询服务;环保能源技术开发;生活垃圾压缩二次转运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环境卫生管理;固体废物治理;市政设施管理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活动。(依法须经批准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汕尾三峰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首期工程项目、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项目以及汕尾市城区生活垃圾压缩二次转运项目一期工程 PPP 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单位。
4.被担保人名称:南宁市三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三峰”)
注册地点:南宁市兴宁区南梧公路189号
法定代表人:李志红
注册资本:29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09月13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环保咨询服务;固体废物治理;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南宁三峰是三峰环境集团全资子公司,其为南宁市平里静脉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单位。
5. 被担保人名称:鞍山市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三峰”)
注册地点: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腾鳌镇寿安街道办
法定代表人:刘亮
注册资本:2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08月12日
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垃圾灰渣资源化利用、垃圾处理技术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鞍山三峰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为鞍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单位。
6.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三峰御临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临三峰”)
注册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太洪场村重庆市洛碛垃圾焚烧发电厂
法定代表人:肖鹏
注册资本:57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05月12日
经营范围: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垃圾灰渣的资源化利用、废水处理利用和垃圾处理技术的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御临三峰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为重庆市第四(洛碛)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单位。
7.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黔江三峰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黔江三峰”)
注册地点:重庆市正阳工业园区正青大道6号
法定代表人:胡尚峰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6月28日
经营范围: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及处置(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再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从事一般工业固体废弃处理、垃圾焚烧发电、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生产和运营管理;垃圾灰渣的资源化利用和垃圾处理技术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黔江三峰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为重庆市黔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黔江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扩建及垃圾场渗漏液预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单位。
8.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垫江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垫江三峰”)
注册地点:重庆市垫江县沙河乡人民政府沙河乡中街11号
法定代表人:刘刚
注册资本:799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25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供电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垫江三峰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出资80%,中航(重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0%。垫江三峰为垫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单位。
9.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三峰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峰城服”)
注册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翠柏路104号1幢16-2
法定代表人:何男男
注册资本:502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07月17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排泄物处理服务;环保工程、建筑工程设计;道路普通货运;汽车租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城乡市容管理(需取得行政审批或许可的除外);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物联网技术开发及运用(需取得行政审批或许可的除外)等。
三峰城服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出资51%,中航(重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6%,重庆中科盛弘环卫有限公司持股13%。
10. 被担保人名称:诸暨三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暨三峰”)
注册地点:浙江省诸暨市浦镇外浦村陈高坞自然村
法定代表人:李可庆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07月19日
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垃圾焚烧项目建设、运营;合同能源管理;垃圾焚烧发电技术、设备的研发及关联技术咨询、服务。
诸暨三峰是三峰环境集团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出资83.33%,诸暨市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出资16.67%,其为浙江省诸暨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单位。
(二)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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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垫江三峰所承建的项目仍在建设期,尚未投运。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就上述担保签署担保合同。合同的内容由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等合同主体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债权人等协商确定。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向相关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在其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提供的阶段性担保,是行业内企业办理贷款融资等金融业务时金融机构普遍要求的担保措施。目的是为了保证相关子公司、参股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推进项目建设。上述担保具有行业特点,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对参股公司的担保比例不会超过持股比例,担保风险可控。目前,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各子公司、参股公司生产经营或项目建设情况正常。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计划是为满足子公司、参股公司正常运营或项目建设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公司提供担保的比例不会超过对子公司、参股公司的持股比例,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担保计划,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在保余额为210,655.18万元,占2022年度公司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1.85%;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在保余额为186,641.92万元,占2022年度公司经审计归母净资产19.36%。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27 证券简称:三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3-010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28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大道3号三峰环境总部大楼1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8日
至2023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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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将听取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他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9
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提案,应当单独说明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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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4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大道3号三峰环境董事会办公室(506A室)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3、股东可按上述要求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三峰环境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股东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3年4月27日17:00。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出示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原件和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联系方式
电话:023-88056827
传真:023-88055511
邮箱:zqb@cseg.cn
邮编:400084
联系人:刘女士、朱先生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