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银行、天津农商行踩基金销售“红线”被处罚
投资快报记者注意到,开年不久,成都银行、天津农商行就因基金销售违规被监管“点名”并收到罚单。事实上,合规是金融机构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的底线,但近年来频频有银行“踩红线”,被监管出具警示函或责令整改,无证上岗、内控机制不健全、基金销售产品宣传不合规等行为成为基金销售违规的“重灾区”。
据不完全统计,2024年曾有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工商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邮储银行青海省分行、中国银行青田县支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广发银行重庆分行、中信银行长春一汽支行、兴业银行海口分行、民生银行厦门分行、赣州银行、潍坊银行等十余家银行因基金销售违规被监管出具警示函或责令整改。
成都银行等两家银行收“罚单”
1月6日,四川证监局官网显示,成都银行因基金销售业务存在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部分基金销售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内部考核机制不健全的情况,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据了解,成都银行上述行为违反《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条第一款及第二款规定。《办法》要求,基金销售机构应当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基金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内部责任追究机制,同时应当建立健全基金销售业务内部考核机制,强化人员资质管理,确保基金销售人员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四川证监局要求成都银行应严格对照基金销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对于整改情况,1月7日,成都银行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述违规行为系四川证监局2024年11月对该行基金代销业务开展常规检查时,针对从业人员资质、有关管理制度等提出的监管措施,目前该行已初步完成整改。
无独有偶,在成都银行之前,1月2日,天津证监局发布公告,对天津农商行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根据公告,天津农商行存在基金销售业务部门负责人、基金销售信息管理平台运营维护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未对原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进行离任审查,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等基金销售业务违规行为。
银行业基金销售,无证上岗成“重灾区”
合规是金融机构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的底线,近年来,监管加大对基金销售违规行为的查处。回顾过去一年,记者梳理发现,已有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工商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邮储银行青海省分行、中国银行青田县支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广发银行重庆分行、中信银行长春一汽支行、兴业银行海口分行、民生银行厦门分行、赣州银行、潍坊银行等十余家银行因基金销售违规被监管出具警示函或责令整改。
从违规行为来看,无证上岗成为基金销售违规的“重灾区”。例如,赣州银行因在开展基金销售业务中,总行及部分下辖分、支行存在基金销售业务部门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总行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低于该部门员工人数的1/2等问题,被江西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兴业银行海口分行因部分下设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部分基金销售人员在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之前从事基金销售业务并领取销售绩效等,被海南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按照《办法》规定,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低于该部门员工人数的1/2,部门负责人应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并具备从事基金业务2年以上或者在金融机构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应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除无证上岗之外,部分银行还存在内控机制不健全、基金销售产品宣传不合规等问题。以潍坊银行为例,该行因基金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未根据《办法》修订完善等被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平安银行则因存在利用赠送基金份额形式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的情况,收到监管出具的警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