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5-019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4人,从业人员共5,616人,注册会计师共1,16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3、业务规模
德勤华永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亿元。德勤华永为58家上市公司提供2023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60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2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五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蓓女士自2001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杨蓓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程女士自2015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汪程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0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经理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顾嵛平先生自2002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顾嵛平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相较于上年度同比减少2.63%。2024年度公司与德勤华永协定的审计收费标准是根据国际惯例,按照其合伙人和项目组其他成员的实际工作时间以及应用的技术水平与经验确定。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由双方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核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审核委员会会议预审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核委员会认为:该所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同时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和完整性,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暨2024年年度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任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5-021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暨2024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8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并为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0亿元。
● 本次担保的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对象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下属控股子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2025年度日常经营及发展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8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并购贷款等)、流动资金贷款(含外币)、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内保外贷、外保内贷、银行票据(含票据池)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最终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同时,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各金融机构要求,相互为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0亿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暨2024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上述表格为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情况预计,不包含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况预计;(2)上市公司按照所持股权比例为控股子公司浙江福来泰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不包含上市公司对合营、联营企业的担保预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不存在为合营、联营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总额度内,可对各公司的授信及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如在授权期限内,有新增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新增子公司的授信和担保,也可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进行使用,但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与资产负债率高于70%(含本数)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不能互相调剂使用。
在上述授信和担保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授信和担保协议,不再单独履行决策程序。上述授信和担保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授信和担保事项及授权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上市公司的担保对象)的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最高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协议将在上述额度内由各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企业的日常经营及发展需要确定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均在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暨2024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事项,所涉及的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预计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需要,整体风险可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上市主体外的担保总额为0元,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累计担保总额为12,453,963,000.00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5.87%;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累计担保总额为3,494,503,822.00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68%。前述担保均无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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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附件2: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1865 股票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5-022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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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暨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4月16日(星期三)上午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09日(星期三)至2025年04月15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flat@flatgroup.com.cn)进行提问。公司计划于2025年04月16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4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0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4月16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4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以下简称“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的经营业绩、现金分红等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4月16日 上午10:00-11: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3、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阮洪良先生、董事兼总裁阮泽云女士、独立董事徐攀女士、财务负责人蒋纬界先生、董事会秘书成媛女士等将参加本次说明会(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4月16日(星期三) 上午 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09日(星期三)至04月15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flat@flatgroup.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及咨询办法
1、部门:董秘办
2、电话:0573-82793013
3、邮箱:flat@flatgroup.com.cn
六、其它事项
本次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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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5-023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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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开展落实工作,根据相关要求,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暨2024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现将行动方案的实施进展及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2024年,全球光伏装机需求在政策推动、技术进步、新兴市场崛起等多因素驱动下,呈现出稳步增长的态势。尽管增速有所放缓,但全球光伏产业仍处于上升发展通道。
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统计,2024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同比增长约35.9%,约为530GW,2024年全球主要光伏市场保持不少于15%的增速。不同市场区域展现出各自的发展特点与潜力,中国、美国、欧洲等传统市场持续发挥重要作用。2024年中国光伏新增装机规模达到277.57GW,同比增长28%,12月单月实现新增装机71.27GW,创历史新高;自2023年以来,美国光伏需求持续旺盛,据美国SEIA统计,二零二四年全年光伏装机有望达到40.5GW,同比增长25%,终端需求依然良好;另外,新兴市场如中东地区,光照资源充足,近年来中东经济持续发展带动电力需求提升,对气候变化的担忧推动其能源转型,多国提出了可再生能源装机及发电目标,光伏装机将会持续增长,成为全球光伏装机需求增长的新引擎。
光伏玻璃的需求也随着能源转型和光伏装机需求不断上升而增加。公司聚焦于光伏玻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不断提升制造工艺水平,优化熔窑技术,降低单位综合能耗,提高光伏玻璃成品率。通过这些措施,公司实现了产品质量持续提升和生产效率不断优化,在全球光伏玻璃市场中稳固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截至2024年年底,本公司在产总产能为19,400吨/天,安徽项目和南通项目将根据市场情况陆续点火运营。同时,本集团计划在印度尼西亚投资建设光伏玻璃窑炉,以满足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光伏玻璃的需求。未来,本公司凭借规模优势,资源优势以及技术优势,将继续努力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公司坚信在全球光伏玻璃市场的持续发展中,能占据重要地位,为全球新能源发展做出杰出贡献。
二、实施回购和分红,增加投资者回报
(一)股份回购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2024年公司同时对A股股票及H股股票实施了回购。
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回购8,285,000股H股,上述股份已于2024年8月5日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2024年2月23日, 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13,308,421股,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已达到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
(二)现金分红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始终坚持实施积极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持续提升股东回报水平,切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2,334,788,6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887,219,698.78元(含税),该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7月实施完毕。
2024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2,333,452,6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303,348,840.73元(含税),该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12月实施完毕。
未来,公司仍将立足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以实际行动回报投资者、切实保障投资者权益。
三、贯彻“ESG”理念,加快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作为光伏玻璃行业的领军企业,公司勇担“共创世界绿色生活价值”的使命,积极应对全球可持续发展的挑战,将ESG理念植根于战略及日常运营,切实关注公司经营活动对经济、社会和环境影响的同时,识别并有效管理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影响的ESG风险和机遇。
为增强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对自身ESG发展路径进行梳理与规划,于2022年初发布四项中长期ESG目标,并部署内部数据监测系统,对量化数据进行月度跟踪监测,分析数据趋势以持续改进。2024年,公司通过创新研发、运营节能减碳、排放与废弃物减量和处理提效等措施,扎实推进公司ESG目标实现进程。本公司及子公司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双双入选国家级绿色工厂名单。2024年,子公司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亦入选嘉兴市级绿色工厂。2024年,本公司及子公司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的光伏玻璃产品获得碳足迹证书。
在2024年,公司董事会及其下设委员会对包括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员工权益保障、合规性以及风险控制在内的多项ESG相关议题进行了审议。公司董事会深入审视公司ESG重要性议题的识别与优先级排序结果,积极推动ESG策略的有效实施,并将ESG目标的进展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重要定期议案之一,以此全面履行董事会对ESG事务的监督职责。此外,公司以6S管理考核为核心,在管理层的绩效薪酬考核中设置产量、质量、成本、设备管理、安全环保等ESG相关的考核指标,实现薪酬与ESG绩效挂钩。
这些实践不仅提升了主营业务的竞争优势,也为公司的长远价值增长提供了坚实的支持。通过系统化的ESG管理和持续改进,公司力求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护自然环境,推动构建一个更加可持续发展的未来。
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股票上市所在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告。2024年度,公司共披露4份定期报告、1份社会责任报告暨ESG(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A股与H股证券市场的公告累计超200份,详细披露了公司主营业务、三会运作、分红派息等投资者关注的信息。公司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机制,不断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
多渠道开展投资者沟通。公司通过股东大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关系邮箱、投资者专线电话、投资者交流会和现场调研等多样化方式和渠道开展投资者沟通工作,传递公司投资价值,切实保证投资者对公司信息的全方面了解、沟通渠道畅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关系。2024年公司积极回复上证e互动问题,及时接听投资者的来电,持续关注资本市场动态及投资者关切点,保持高频、高质、高效的良性沟通,不断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高质量召开业绩说明会。公司坚持高质量、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广泛邀请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以及行业分析师等相关方参加,确保公司董事长或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及相关人员参会,保障回复质量。2024年度,公司举办了2023年度、2024年半年度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有效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认知和了解。
五、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自愿承诺回购期不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自愿承诺在回购方案通过日起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回购期间,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遵守承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其他
未来,公司将持续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效益、坚持规范运作、加强投资者沟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切实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和义务,积极向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可持续发展。
本评估报告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行业发展、政策调整、国内外市场宏观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