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发原董事长刘冲被“双开”
中新经纬5月17日电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7日通报,据中国远洋海运纪检监察组、辽宁省锦州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国远洋海运纪检监察组、辽宁省锦州市监委对中国远洋海运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远海发”)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冲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刘冲长期担任国有企业“一把手”,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弃守廉洁底线,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与他人串供并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大量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将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转移给管理服务对象支付;贪占公司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对有关企业被诈骗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物资采购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冲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甚至二十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远洋海运党组会议、中国远洋海运纪检监察组组务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冲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辽宁省锦州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据中远海发2023年年报,2023年11月20日,刘冲正式辞任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职务。主要工作经历信息显示,刘冲,1970年生,曾任中远海发董事长、执行董事、党委书记。并曾兼任中国光大股份银行有限公司非执行 董事,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历任中海 (集团)总公司结算中心广州分部副主任;中海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海(海南)海盛船 务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毕业于中山大学经济学专业,高级会计师。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中远海发是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专门从事航运物流产融运营的公司,是中远海运集团旗下核心产业之一。公司成立于1997年,总部设在上海,是一家在香港、上海两地上市的公司,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135.73亿元。公司致力于围绕航运物流产业主线,以集装箱制造、集装箱租赁及航运租赁业务为核心,以投资管理为支撑,实现产融投一体化发展。(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