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临2024-042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计雪凡先生的辞职报告。计雪凡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去该职务后,计雪凡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朱鸿超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详见附件)。
朱鸿超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正泰工业园区正泰路1号
联系电话:0577-62877777-709359
传真号码:0577-62763739
电子邮箱:chintzqb@chint.com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朱鸿超,男,1992年出生,本科学历,已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历任上海中海龙智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3年入职公司证券部工作至今。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临2024-044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9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3655号正泰启迪智电港A3栋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9日
至2024年9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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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已获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事项参见2024年8月1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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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具有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方式:股东亲自到本公司证券部或通过邮件、信函、传真等方式办理。
(三)登记时间:2024年9月4日(9:00至11:30,13:00至16:30)。
(四)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3655号正泰启迪智电港A3栋四楼证券部。
(五)联系方式:
电话:0577-62877777-709353/709359
传真:0577-62763739
邮箱:chintzqb@chint.com。
六、其他事项
(一)请采用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股东,在邮件发出后通过电话予以确认,避免因电子设备出错或遗漏出现未予登记在案的情况。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重大突发事件而影响到正常投票,后续进程则按照当日通知或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进行。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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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临2024-043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泰电器”)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安能”)。
● 被担保人:正泰安能参股公司浙江福来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福来泰”)下属17家全资项目公司。
●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1,453.40万元。
●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主要为对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担保,均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浙江泰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泰舟”)持有浙江福来泰18%股权,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特”)持有浙江福来泰82%股权。近日,浙江福来泰下属17家全资项目公司拟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项目融资借款合同》,共计向兴业银行申请人民币63,629.98万元项目借款,上述借款由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福莱特以82%出资比例为上述项目公司提供总计人民币52,176.58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正泰安能以18%的出资比例为上述项目公司提供总计人民币11,453.4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期限为每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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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参加表决的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为其参股公司浙江福来泰下属17家项目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的借款提供合计不超过11,453.4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担保的相关事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事项中,所有被担保方均为正泰安能参股公司浙江福来泰的全资子公司,浙江福来泰的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因此,本次正泰安能为浙江福来泰下属项目公司按照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风险可控。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对象1:邯郸市坤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郸坤能”)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临洺关镇育文街与开发路交叉口
法定代表人:陶虹强
成立日期:2022年10月2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气设备修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邯郸坤能总资产2,634.44万元,总负债2,539.36万元,净资产95.08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130.42万元,净利润28.02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邯郸坤能总资产2,668.40万元,总负债2,567.03万元,净资产101.37万元,2024年1-3月营业收入52.56万元,净利润6.29万元。
担保对象2:河北晟恒光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晟恒光”)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中山大街中山一号院5号门市
法定代表人:陶虹强
成立日期:2023年4月2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气设备修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河北晟恒光总资产1,963.33万元,总负债1,790.40万元,净资产172.93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61.38万元,净利润13.81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河北晟恒光总资产1,975.01万元,总负债1,796.56万元,净资产178.45万元,2024年1-3月营业收入40.19万元,净利润5.52万元。
担保对象3:永州蓝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州蓝泰”)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塔峰镇工业大道宏泰工业园厂房1栋1楼
法定代表人:陶虹强
成立日期:2023年5月26日
经营范围:许可事项: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事项: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气设备修理;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永州蓝泰总资产305.60万元,总负债303.56万元,净资产2.04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4.88万元,净利润2.04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永州蓝泰总资产306.96万元,总负债304.25万元,净资产2.71万元,2024年1-3月营业收入5.97万元,净利润0.67万元。
担保对象4:常德澧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德澧泰”)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南省澧县澧阳街道珍珠社区嘉和上都1栋2501室
法定代表人:陶虹强
成立日期:2023年5月2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气设备修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常德澧泰总资产1,362.85万元,总负债1,318.52万元,净资产44.32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18.54万元,净利润4.41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常德澧泰总资产1,798.73万元,总负债1,750.56万元,净资产48.17万元,2024年1-3月营业收入32.43万元,净利润3.84万元。
担保对象5:云浮市博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浮博泰”)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云浮市云安区镇安镇天后宫324国道侧廖琴莲的房屋
法定代表人:陶虹强
成立日期:2023年4月1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气设备修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云浮博泰总资产1,089.65万元,总负债1,070.51万元,净资产19.14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19.19万元,净利润8.97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云浮博泰总资产1,342.63万元,总负债1,313.99万元,净资产28.65万元,2024年1-3月营业收入31.39万元,净利润9.51万元。
担保对象6:郴州兴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兴泰”)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唐洞街道新区东江南路乐安福小区7栋105室
法定代表人:陶虹强
成立日期:2023年5月2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气设备修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郴州兴泰总资产1,423.16万元,总负债1,404.40万元,净资产18.75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27.74万元,净利润12.04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郴州兴泰总资产1,505.25万元,总负债1,486.02万元,净资产19.24万元,2024年1-3月营业收入25.92万元,净利润0.48万元。
担保对象7:怀化耀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怀化耀泰”)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沅陵镇黔中大道大汉新城12栋305室第二间
法定代表人:陶虹强
成立日期:2023年5月31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气设备修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怀化耀泰总资产1,499.47万元,总负债1,464.69万元,净资产34.78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27.47万元,净利润6.67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怀化耀泰总资产1,611.49万元,总负债1,578.58万元,净资产32.91万元,2024年1-3月营业收入26.02万元,净利润-1.88万元。
担保对象8:怀化泰礼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怀化泰礼”)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卢峰镇杨家仁村
法定代表人:陶虹强
成立日期:2023年6月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气设备修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怀化泰礼总资产2,118.24万元,总负债2,041.14万元,净资产77.11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39.13万元,净利润14.87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怀化泰礼总资产2,241.53万元,总负债2,160.15万元,净资产81.38万元,2024年1-3月营业收入43.20万元,净利润4.28万元。
担保对象9:唐县泰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县泰展”)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唐县大禧福写字楼708室(仅限办公)
法定代表人:陶虹强
成立日期:2022年8月2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通用设备修理。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唐县泰展总资产3,733.23万元,总负债3,677.33万元,净资产55.90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324.26万元,净利润55.91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唐县泰展总资产3,734.86万元,总负债3,667.81万元,净资产67.05万元,2024年1-3月营业收入76.09万元,净利润11.16万元。
担保对象10:肇庆市贝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贝泰”)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四会市城中街道城北居委会四会大道北1699号四会家居建材城2号楼136商铺
法定代表人:陶虹强
成立日期:2023年5月8日
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气设备修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肇庆贝泰总资产990.44万元,总负债981.55万元,净资产8.88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16.61万元,净利润5.79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肇庆贝泰总资产1,820.08万元,总负债1,806.23万元,净资产13.85万元,2024年1-3月营业收入30.39万元,净利润4.97万元。
担保对象11:汕头市凌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凌泰”)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汕头市金平区岐山街道金园工业城1A4片区厂房B座1楼105号房
法定代表人:陶虹强
成立日期:2023年4月24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气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汕头凌泰总资产329.43万元,总负债318.85万元,净资产10.58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5.04万元,净利润1.10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汕头凌泰总资产576.02万元,总负债562.40万元,净资产13.62万元,2024年1-3月营业收入11.61万元,净利润3.04万元。
担保对象12:广东泰盈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泰盈”)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道禺山西路228号海乐荟3座1903室
法定代表人:陶虹强
成立日期:2023年4月13日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
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东泰盈总资产3,632.08万元,总负债3,568.37万元,净资产63.70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59.26万元,净利润22.31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广东泰盈总资产4,344.84万元,总负债4,267.63万元,净资产77.21万元,2024年1-3月营业收入82.63万元,净利润13.51万元。
担保对象13:泰安鑫能泰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安鑫能泰”)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泰安高新区南天门大街1110号泰山科技城B10座1楼102室
法定代表人:陶虹强
成立日期:2022年12月1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新材料技术研发;电气设备修理;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泰安鑫能泰总资产1,050.58万元,总负债985.21万元,净资产65.36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65.68万元,净利润14.36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泰安鑫能泰总资产1,058.82万元,总负债989.86万元,净资产68.96万元,2024年1-3月营业收入21.42万元,净利润3.60万元。
担保对象14:海南正元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正元泰”)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环市三东路万福家园小区B3商铺
法定代表人:陶虹强
成立日期:2022年12月20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通用设备修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海南正元泰总资产19,026.09万元,总负债18,459.15万元,净资产566.94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372.90万元,净利润66.94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海南正元泰总资产20,536.10万元,总负债19,894.16万元,净资产641.94万元,2024年1-3月营业收入446.46万元,净利润75万元。
担保对象15:泰安正能泰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安正能泰”)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夏张镇泰东路路西9号
法定代表人:陶虹强
成立日期:2022年12月1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新材料技术研发;电气设备修理;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泰安正能泰总资产1,041.00万元,总负债944.18万元,净资产96.82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53.60万元,净利润14.95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泰安正能泰总资产1,050.53万元,总负债950.72万元,净资产99.82万元,2024年1-3月营业收入20.47万元,净利润3.00万元。
担保对象16:长沙晟宁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晟宁”)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玉潭街道塘湾社区101-501室(塘湾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楼内)
法定代表人:陶虹强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气设备修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沙晟宁总资产2,969.09万元,总负债2,810.62万元,净资产158.46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145.14万元,净利润60.22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长沙晟宁总资产3,091.37万元,总负债2,941.40万元,净资产149.97万元,2024年1-3月营业收入41.35万元,净利润-8.50万元。
担保对象17:湛江市周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周泰”)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廉江市九洲江大道西侧佳和广场乙区建材城110号商铺
法定代表人:陶虹强
成立日期:2023年4月2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气设备修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湛江周泰总资产433.99万元,总负债432.86万元,净资产1.12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2.11万元,净利润1.12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湛江周泰总资产1,383.11万元,总负债1,379.30万元,净资产3.82万元,2024年1-3月营业收入18.41万元,净利润2.69万元。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拟与兴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正泰安能参股公司浙江福来泰下属17家项目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的借款提供合计不超过11,453.4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金额:11,453.40万元人民币
(四)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浙江福来泰下属项目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光伏项目建设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在光伏业务领域的战略发展,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正泰安能与浙江福来泰其他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浙江福来泰下属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能分享其经营成果,担保风险整体可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为参股公司浙江福来泰下属项目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在光伏业务领域的战略发展,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且正泰安能与浙江福来泰其他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本次担保风险可控。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275,556.9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8.21%,其中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307,580.81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7%(含公司对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余额32,2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82%,系正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新能”)股权转让完成后,正泰新能及其子公司由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变更为公司关联方所致),其他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临2024-041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泰电器”)全资子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新能源”)及其2家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安能”)的29家下属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的主债权为255,193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主要为对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担保,均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新能源业务迅速发展,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新增担保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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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外币计量的担保金额,以汇率1欧元对人民币7.81元折算。
注2:Claro Sol Portugal Management, Unipessoal Lda目前尚未完成必要备案手续,将在完成相关手续后通过签署新增借款人协议,成为主合同债务人及被担保方。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2024年5月31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及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正泰安能、正泰新能源、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能科技”))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折合人民币合计不超过514.57亿元,具体担保金额以银行等金融机构核准或签订协议金额为准,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预计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5)。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相关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详见附件3。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275,556.9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8.21%,其中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307,580.81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7%(含公司对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余额32,2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82%,系正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新能”)股权转让完成后,正泰新能及其子公司由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变更为公司关联方所致),其他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附件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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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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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担保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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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临2024-039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炳池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18%的出资比例为其参股公司浙江福来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下属17家全资项目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申请人民币63,629.98万元项目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11,453.40万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临2024-038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名,收到有效表决票9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泰舟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27,000万元参与设立产业基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最高授信额度为本外币合计人民币5亿元整,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出口商业发票贴现、开立信用证、进口押汇、保函、债券投资、供应链金融等融资业务及国际结算、资金业务、网上银行等中间业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该项业务,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3年。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最高授信额度为本外币合计人民币10亿元整,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出口商业发票贴现、开立信用证、进口押汇、保函、债券投资、供应链金融等融资业务及国际结算、资金业务、网上银行等中间业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该项业务,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3年。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最高授信额度为本外币合计人民币15亿元整,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出口商业发票贴现、开立信用证、进口押汇、保函、债券投资、供应链金融等融资业务及国际结算、资金业务、网上银行等中间业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该项业务,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3年。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朱鸿超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证券事务代表变更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18%的出资比例为其参股公司浙江福来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下属17家全资项目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申请人民币63,629.98万元项目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11,453.40万元。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4年9月9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3655号正泰启迪智电港A3栋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临2024-040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泰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舟新能源”)拟以自筹资金27,000万元参与设立广州越秀融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工商登记部门最终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越秀融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基金”)。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尚未完成签订,合伙企业尚未完成注册登记且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在投资过程中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产周转效率,扩大产业规模,进一步深化公司与客户的合作,公司控股子公司泰舟新能源拟与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产业基金”)、广州越秀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新能源”)、广州越秀绿碳智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绿碳智汇基金”)签署《广州越秀融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泰舟新能源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安能”)的全资子公司,其拟以自筹资金27,000万元参与设立越秀融泰投资基金。
越秀融泰投资基金主要聚焦正泰安能推荐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基础设施项目及配套的储能设施项目投资,基金募集规模为150,000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经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拟参与投资设立基金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越秀融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庆慧中路1号1栋509房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目的和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登记备案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基金尚未设立且尚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基金规模及出资情况:越秀融泰投资基金募集规模为150,000万元,各合伙人拟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
上述信息最终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三、本次交易的合作方简介
(一)普通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X1301-F3667(集群注册)(JM)
法定代表人:王恕慧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8月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579976642N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管理服务;投资咨询服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发批文为准);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
登记备案情况:已完成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编码为:P1000696。
股权结构:
■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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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1、广州越秀绿碳智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81号1903房-028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额:3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年6月3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5MADNE8LH2P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合伙人信息:
■
绿碳智汇基金为新设合伙企业,暂无财务数据。
2、广州越秀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南翔二路1号A栋406房
法定代表人:周建余
注册资本:21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6月1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2MABQP581X4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安全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股权结构:
■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经查询,上述合伙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上述合伙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伙企业基本信息
1、目的和经营范围
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主营项目类别:商务服务业。
2、合伙企业期限
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基金的期限为13年,即自合伙企业完成工商设立登记之日起至13个周年日止的期限。其中,投资期5年,退出期3年。若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基金的存续期限届满,由普通合伙人自行决定将基金的存续期限进行延长,但每次期限延长最长不超过5年。
3、管理费
基金存续期间内(包括投资期、退出期及延长期),普通合伙人以全体合伙人(不含普通合伙人)在每一投资项目的实缴出资金额及存续时长按照0.5%/年收取管理费(合伙人分期实缴的,分段计算)。
4、技术顾问费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企业投资的项目公司将委托越秀新能源或其指定方作为技术顾问为有限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提供顾问服务。项目公司以有限合伙企业对其的全部投资金额为基数,按照不超过0.2%/年向技术顾问支付技术顾问费,单一项目技术顾问费不得超过150万元,具体技术顾问费计提比例以项目公司与技术顾问实际签订的技术顾问协议为准。
(二)合伙人出资
1、合伙人认缴出资额
有限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15亿元。
2、出资方式
合伙人均应以货币方式对合伙企业缴付实缴资本。
(三)投资业务
1、投资策略
有限合伙企业聚焦正泰安能推荐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基础设施项目及配套的储能设施项目,主要通过股权投资等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定允许的方式对有关项目开展投资。
2、投资决策委员会
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是有限合伙企业唯一的投资决策机构,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聘任。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方式为投票表决。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有表决权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同意方为通过。对合伙企业与任一合伙人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应取得至少两名非关联委员同意方为通过;不足两票的,应同时取得至少一方非关联合伙人同意方为通过。若合伙企业拟开展以下关联交易,在正式发出会议通知前,执行事务合伙人应提前与非关联合伙人协商,给予非关联合伙人必要的准备时间(至少7日),若非关联合伙人在审议投票时不能提供更优条件的交易机会,则非关联合伙人对此关联交易予以同意:(1)合伙企业与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作;(2)合伙企业向关联方出售全部或部分持有的资产。
3、投资限制
(1)有限合伙企业不得从事对外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2)有限合伙企业不得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评级 AAA 以下的企业债、信托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但有限合伙企业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挂牌公司或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和战略配售的股票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在从所投资项目退出时进行的证券交易除外;
(3)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经批准的公益性捐赠除外);
(4)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特指有限合伙企业控股孙/子公司之外的)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
(5)有限合伙企业不得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
(7)有限合伙企业不得进行房地产开发业务;
(8)有限合伙企业不得投向保理资产、融资租赁资产、典当资产等类信贷资产、股权或其收(受)益权;
(9)有限合伙企业不得从事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
如投资项目涉及对上述投资领域及额度调整,需由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会议审议同意。
(四)合伙人的权利
1、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合伙企业法》及《合伙协议》所规定的对于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独占及排他的执行权。
2、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但有限合伙人行使相关权利,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五)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
1、期间分配
合伙企业应于投资期和退出期内每一年度至少向全体合伙人进行一次期间分配,期间可用于向合伙人分配的金额不超过合伙企业从所投每一项目获得的现金回款(不含项目退出所取得的价款)在计提合伙费用并支付管理费等合伙运营费用之后的金额。期间收益的固定结算日为每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结算日”),分配时间为每一结算日后六个月之内。
每期期间收益的分配顺序为:
(1)按照每一投资项目的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分配门槛收益,直至全体合伙人累计获得的收益达到各合伙人在该项目截至该分配日的门槛收益;
(2)如有剩余,则可按照每一投资项目的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分配投资本金,直至全体合伙人累计获得的本金分配金额达到各合伙人在该项目的实缴出资总额。
特别地,当全体合伙人累计获得的本金分配金额达到各合伙人在该项目的实缴出资总额后,后续每年收益分配顺序参照项目退出分配相关条款中约定的顺序分配,分配时间仍按照期间分配相关条款的约定。
2、项目退出分配
在投资期和退出期内,合伙企业所投资的每一项目退出所取得价款,在计提合伙费用并支付管理费之后的全部货币收入(“可分配现金收入”)应按照以下原则和顺序进行分配:
(1)本金分配:按照每一投资项目的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分配投资本金,直至各合伙人累计获得的本金分配金额(包含进行期间分配时已分配的投资本金)达到其在该项目的实缴出资总额。
(2)收益分配:
①门槛收益:按照每一投资项目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分配门槛收益,直至所有合伙人在该项目累计获得的收益分配实现按照年化6.5%单利计算的收益,但已从合伙企业收入中获得的收益应当扣除;
②资产运营管理费用:如有余额,向资产服务机构分配资产运营管理费,具体金额由相关协议予以约定;
③超额收益:最后,如有余额,在扣除超额收益后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其中,10%分配给基金管理人(“超额收益”),90%分配给全体合伙人并由合伙人按在该项目的实缴出资相对比例进行分配。
3、超额收益分配回拨机制
合伙企业因解散和清算终止时,经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内的整体损益情况进行计算,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则基金管理人应履行超额收益分配回拨义务:
(1)基金管理人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所获分配的超额收益分配超过以下二者之差的10%:①按照相关合伙协议约定划分给有限合伙人的累计分配金额;②有限合伙人的累计实缴资本额(该差额称为“超额收益差额”);或
(2)因基金管理人累计取得超额收益,导致有限合伙人累计收到的分配金额不足以实现门槛收益(该差额称为“门槛收益差额”)。
在上述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应将超额收益差额和门槛收益差额中较高者返还到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收到基金管理人返还的超额收益后将其按照实缴出资比例支付给有限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履行回拨义务,其用于履行回拨义务的金额以其实际取得的超额收益分配扣除该等收益对应缴纳税款后的余额为限。
4、亏损分担
有限合伙企业投资项目出现亏损时,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对该项目的实际出资比例分担;有限合伙企业出现其他亏损时,在合伙企业财产中由全体合伙人根据认缴出资额的比例分担;超出有限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的部分(如有),由普通合伙人承担。
五、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越秀融泰投资基金主要聚焦正泰安能推荐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基础设施项目及配套的储能设施项目投资,泰舟新能源参与本次基金投资,有利于公司提高资产周转效率,扩大产业规模,有助于公司与客户合作进一步深化,符合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与经营发展的需要,为公司户用光伏业务持续、快速、稳定发展提供支持。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泰舟新能源自筹资金,泰舟新能源作为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以出资额为限,本次投资不会影响泰舟新能源正常生产经营,也不会对泰舟新能源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六、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尚未签订,合伙企业尚未完成注册登记且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在投资过程中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