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保代被通报!

查股网  2024-04-01 00:02  浙商证券(601878)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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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上交所决定对保荐代表人李婧晖、王一鸣予以3个月内不接受保荐代表人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对星星冷链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对浙商证券予以监管警示。

原因:星星冷链IPO过程中,原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在被事先告知拟暂停保荐机构资格3个月后,于是星星冷链与平安证券终止了一揽子协议,并与浙商证券签署辅导协议、保荐协议。

但是浙商证券项目组进场后,平安证券员工仍多次担任项目协调会中介对接人,并作为主要分工参与人员参与招股说明书撰写、反馈问题回答等工作。根据平安证券员工在发行人处的报销记录,在浙商证券项目组进场后,平安证券的7名员工仍在星星冷链处工作合计约205人天

另外,上交所在现场督导发现,浙商证券在尽职调查等方面履职不到位。

李婧晖、王一鸣曾进行申辩,认为平安证券为辅导机构,并非保荐机构,相关一揽子协议系根据行业惯例签署的框架协议,发行人与平安证券未曾签署正式保荐协议;平安证券根据发行人要求在过渡期交接工作时,协助发行人汇总整理前期资料、对招股说明书等文件进行基础校对或提供参考性建议,未利用其上述工作履行保荐职责。

但是未被接受。

这,为了星星冷链,又折了两员大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