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持续稳定发展充满信心 辽港股份控股股东提议公司制定更大规模回购计划
转自:证券日报网
本报记者 李勇
时隔不足三个月,辽港股份控股股东又提出了一份规模更大的回购提议。
据辽港股份9月3日所披露公告,公司董事会于9月2日收到控股股东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营口港集团)发来的关于提议公司第二次回购股份的函件,营口港集团提议辽港股份再次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提议的回购金额不低于4.2亿元(含,下同),不高于8.4亿元。
不到三个月再次提议回购
在营口港集团此次提议回购之前,辽港股份间接控股股东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港口集团”)刚提议过一轮回购,目前尚未实施完毕。
回溯公告,今年6月11日,辽宁港口集团曾提议辽港股份回购公司股份不低于1亿元,不高于1.2亿元。7月份,辽港股份披露了相关回购预案,8月15日,辽港股份进行了首次回购,首次回购金额773.38万元。目前,前一轮的回购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辽港股份大股东短期内再次提议回购,传递出上市公司当前股价被严重低估的信号,也表明上市公司有稳定的现金流和良好的盈利能力,有助于提升市场信心。”民建中央上市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石磊博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中国企业资本联盟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认为,辽港股份控股股东提议再次进行大规模回购,展示出控股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当前股价被低估的看法。相关回购行为将有助于增强市场信心。
公告显示,与上一轮回购计划相同,营口港集团的此次回购提议,回购股份用途也是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财经作家、资深注册会计师谢宗博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上市公司通过自有资金回购股票,有助于推动公司股票市场价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
“回购股份如何处理也会影响市场心态和股价走向。一般来说,如果采取注销的形式,回购的股票全部注销不再流通,能够更好地起到市值管理的目的,是直接回报股东的一种方式。”谢宗博表示。
或带来多方面积极影响
公告中,对于控股股东提议制定第二次回购计划的目的,辽港股份称系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
公告还显示,此次营口港集团提议的回购规模,要远高于上一次。提议的回购价格,为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提议再次进行大规模回购,并将回购股份予以注销,无疑有望提振市场信心,也是呵护股价的表现。”万联证券投资顾问屈放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提议的回购价格来看,也带给市场一定的想象空间。”
辽港股份在公告中还表示,公司将尽快就控股股东的提议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今年上半年,辽港股份实现营业收入53.74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3亿元。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92亿元。截至今年6月末,辽港股份在手货币资金44.32亿元,资产负债率21.8%。
柏文喜表示,从财务报表看,辽港股份较好的财务和现金流状况,也为股份回购提供了资金保障。
石磊认为,如果回购最终实施,将给辽港股份股价带来积极提振的影响,降低市场波动性。同时,股份回购注销将减少流通股数量,可以为公司提供更稳定的经营和融资环境。
柏文喜认为回购可能会对股价产生正面影响,但最终效果还取决于市场反应和公司后续的经营表现。柏文喜同时提示称:“回购并不直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而是通过减少流通股数量来提升每股收益。上市公司还需要确保回购不会对公司的长期发展和财务稳定性造成负面影响。”
(编辑 孙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