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宏观】如何理解城镇就业和GDP之间的关系? ——深挖宏观数据系列之三
(来源:中国银河宏观)
什么是城镇新增就业,什么是净增加城镇就业人数?为什么说GDP每增长一个点大概对应200万新增就业人口?如何理解我国城镇就业和GDP之间的关系,中国是否存在稳定的奥肯定律?本文旨在系统地阐述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几个重要指标“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城镇就业人数”等,以及这些指标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是登记概念,不等同于城镇就业人数的实际增长。城镇新增就业是我国主要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之一,是跟踪劳动力市场情况的重要指标。值得注意的是,与美国的“新增非农就业人数”不同,我国的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并非抽样调查统计,而是各级政府机关负责登记统计并逐级上报,是全口径的登记数据,主要由人社部门牵头负责,衡量的是全社会创造新增城镇就业岗位和政府提供就业服务的能力。
·城镇新增就业理解为“新增就业人次”而不是净增加的城镇就业人数。从定义出发,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关注的是有多少人新加入了劳动力市场,并不关注失业人数,举例说明,某县10月份新增城镇就业300人,失业50人,该县10月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为300人而非250人。实际上,我国有“净增加城镇就业人数”的统计,即本期的城镇就业人数减去上期就业人数,更加接近美国新增非农就业人数的概念。净新增的城镇就业人数由统计局的抽样调查推算得出,更能反映劳动力市场动态的供需情况。
·净增加城镇就业与GDP增长的关系更加稳定。十三五时期,每1%的GDP增长能够对应200万左右的城镇新增就业,但在十三五时期之前以及2019年之后,两者之间的对应关系并不明显。从相关性分析可以得出结论,相较于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净增加城镇就业人数与GDP增长的关系更加稳定。用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以后的数据做回归分析可以得出,GDP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可以带动0.56%的城镇就业人数净增长,与奥肯定律不谋而合。而城镇新增就业因为未考虑失业端的情况,与GDP增长的关系有所脱节。
· 2020年之后,城镇就业人数与GDP增长的关系也出现了一些变化。从2002~2019年的十八年间,就业增长弹性(1%GDP增速对应的城镇就业人数增速)基本稳定在0.4倍,但2020年~2023年的平均弹性下降至0.2倍,也就是说,GDP增速对应的城镇就业人数增长有所放缓,换言之,单位城镇就业人数的增加对于GDP增速的拉动作用更加显著。我们认为原因有二:其一,2020年之后,第二产业增长表现较好,但二产中更多是资本密集度行业,人均产值更高,带动就业的能力不如第三产业。其二,我们一直着眼于城镇就业增长和经济增长的相关性,但疫情之后,农村经济相较城镇而言表现更有韧性,为GDP增长贡献了更多力量,也可能使得GDP与城镇就业增长的关系发生了一定变化
风险提示:1.测算误差的风险 2.指标理解误差的风险
一、什么是城镇新增就业?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是指在一定时间段内(例如1年),城镇地区新实现就业的人数,城镇新增就业是我国主要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之一,是跟踪劳动力市场情况和落实国家劳动就业政策的重要指标。每年两会期间公布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城镇新增就业”都是一个重要的政府预期目标,如2024年目标为“城镇新增就业1200万人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与美国的“新增非农就业人数”不同,我国的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并非抽样调查统计,而是各级政府机关负责登记统计并逐级上报(街道→区县→市→省→人社部),是全口径的登记数据,主要由人社部门牵头负责,公布月度累计数据,衡量的是全社会创造新增城镇就业岗位和政府提供就业服务的能力。
根据定义,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等于一定时期内城镇累计新就业人数减去累计自然减员人数,即: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新就业人员人数 – 自然减员人数
其中,新就业人员人数 = 新加入劳动力市场人数 + 失业再就业人数
从定义出发,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关注的是有多少人加入或者重新加入了劳动力市场,所以这个指标在实际运用过程当中存在两个问题:
一是该指标可能存在重复统计,一定时期内跨区域的多次再就业可能会在多个人社部门被登记。如某人在A省实现就业之后,当年跳槽至B省工作,可能会被不同的人社部门作为新增就业人数进行上报。
二是该指标更关注新增的就业人数而没有关注新增失业。举例说明,某县10月份新增城镇就业300人,失业50人,那我们最终得到的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为300人而非250人。从这个意义出发,我们可以把城镇新增就业理解为“新增就业人次”而不是净新增的城镇就业人数。我们可以再举一个现实中的案例。根据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22年我国城镇就业人数为4.59亿人,较2021年下降了842万人,但2022年我国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为1206万人,两个数据之间出现了较大的背离。
实际上,国家统计局会抽样调查统计某一时间节点的城镇就业人数,所以用本期调查数减去上一期的调查数就可以得到这个时间区间内的净新增城镇人数,这个与美国新增非农就业人数的概念相仿,即:
净增加城镇就业人数 = 本期城镇就业人数 - 上期城镇就业人数
在往年人社部和统计局共同发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上,净增加城镇就业人数和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这两个概念都会被提及。我们以2008年的统计公报为例,第二段提到“年末城镇就业人员30210万人,比上年末净增加860万人”,第四段提到“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113万人”。
过往,净增加城镇就业人数和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之间差异较小,但由于近几年就业岗位流动性不断增大等因素,人社部口径的“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和统计局口径的“净增加城镇就业人数”之间的轧差越来越大,或意味着重复统计和失业情况变得更加普遍。净增加的城镇就业人数由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推算得出,更能反映劳动力市场动态的供需情况。
从政府角度出发,如果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无法较好衡量劳动力市场的真实情况,为何每年都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其作为一个重要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出?
首先,我们发现,实际上在十四五规划当中,充分就业的相关预期目标已经改为“保持城镇调查失业率在5.5%以内”,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的目标自九五规划(1996-2000)以来首次缺席。从如此高级别的政策文件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可能逐渐会退出历史舞台,亦如当年的“城镇登记失业率”。
其次,虽然城镇调查失业率已经成为更加重要的充分就业目标,但调查失业率从十三五时期才刚刚开始启用(2018年正式开始按月公布),目前很多地方政府尚不具备独立开展调查失业率统计的能力,或者仍在积极建设调查能力的过程当中。而城镇新增就业作为重要的政府工作目标已经存在了将近30年,在各级政府积极落实中央“就业优先”政策时更加具有实操性。举例说明,全国2024年目标1200万城镇新增就业,山东省相应设置了110万人目标,济南市设置15万人目标,政策可以一级一级传达下去。
不过我们提示,2024年9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中,提到“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先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这或许意味着,从2025年开始城镇调查失业率要作为一个重要指标要全面纳入各级政府的预期目标体系中。
二、1%GDP增长带动200万就业还可信吗?
整个十三五时期,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和GDP增速之间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关系,大概每1%的GDP增长能够对应200万左右的城镇新增就业。曾连续多年担任《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负责人的黄守宏主任曾多次在新闻发布会中表示,GDP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大体可以带动190万到200万人就业。
实际上,从数据上显示,在十三五时期之前以及2019年之后,两者之间的对应关系并不明显,尤其是2020~2022年这三年,很难再将1%GDP的增速与200万人的城镇新增就业挂钩。
我们之前提到,因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的登记过程中并没有考虑失业问题,所以当失业人数较多时,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联就会明显变弱,如2022年GDP增速为3%,但当年的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却达到了1206万人,弹性系数达到了409。我们再举一个更加明显的例子,2020年一季度GDP负增长6.9%,仍创造了229万人的城镇新增就业。如果我们要考虑到疫情突发导致的摩擦性失业问题的话,2020年一季度净增加的城镇就业人数实际上是负的,这和GDP增速的表现更加匹配。
这引发了我们关于下一个话题的讨论:中国存在“奥肯定律”吗?奥肯定律是由美国经济学家阿瑟·奥肯提出,用来描述GDP和劳动力市场的关系。该定律认为,GDP每增加1%,就业率大约上升0.5%。
我们从相关性分析可以得出,相较于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净增加城镇就业人数与GDP增速之间的正相关关系非常稳定。用2010年~2019年这十年的数据做回归分析可以得出,GDP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可以带动0.56%的城镇就业人数净增长,与奥肯定律不谋而合。实际上,假设短期内人均产出增速相对稳定的话,GDP的增长本身就应该由实际就业人数的增长来解释。
而由于2010年之后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保持稳中有升,而经济增长逐步进入新常态,GDP增速拾级而下,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和GDP增速之间反而呈现了一个负相关关系。
从弹性系数的角度出发去验证,我们发现从2009年开始直至2019年,每1%的GDP增长可以稳定的带来约130~170万城镇就业人员的净增长。
但是我们发现,疫情发生之后,两者之间的对应关系也不再稳定。其中,由于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就业人数为年末的数据,而2022年底恰逢疫情管控放开,因此年末的城镇就业人数相比2021年末出现了下降,弹性系数也因此出现负值。我们为了排除这个影响,将2020年~2023年视作一个整体,GDP的复合增速为4.7%,而年均净新增的城镇就业人口为446万人,弹性系数为95,也明显偏离了130~170的弹性区间。
如何解释这个差异,我们在下个章节尝试进行探讨。
三、GDP增速与就业增速之间的差距如何解释?
上文提到,GDP增速与净增加的城镇就业人数之间的关系从2020年之后出现了一定变化,我们从GDP和城镇就业人数的增速视角也可以观察到这样的现象。从2002~2019年的十八年间,就业增长弹性(1%GDP增速对应的城镇就业人数增速)基本稳定在0.4倍,但是2020年~2023年的平均弹性下降至0.2倍,也就是说,GDP增速对应的城镇就业人数增长有所放缓。从另外一个视角出发,单位城镇就业人数的增加对于GDP增速的拉动作用更加显著。
我们找到了两点原因。其一,2020年之后,第二产业增长表现较好,尤其是制造业占比基本保持稳定,但第二产业中更多是资本密集度行业,人均产值更高,带动就业的能力不如第三产业,这可能导致了2020年之后的GDP增长与就业增长之间的关系有所弱化。
其二,疫情之后农村经济表现更加活跃,城镇就业的增加不能完整地反应GDP的增长。由于过去城镇化一直在快速推进,且农村经济增长相对稳定,我们一直着眼于城镇就业增长和经济增长的相关性。但疫情之后,农村经济相较城镇而言表现更有韧性,为GDP增长贡献了更多力量,也可能使得GDP与城镇就业增长的关系发生了一定变化。
四、风险提示
测算误差的风险;指标理解误差的风险。
本文摘自:中国银河证券2024年12月5日发布的研究报告《如何理解城镇就业和GDP之间的关系?——深挖宏观数据系列之三》
分析师:张迪 S0130524060001
研究助理:铁伟奥
评级标准:
推荐:相对基准指数涨幅10%以上。
中性:相对基准指数涨幅在-5%~10%之间。
回避:相对基准指数跌幅5%以上。
推荐:相对基准指数涨幅20%以上。
谨慎推荐:相对基准指数涨幅在5%~20%之间。
中性:相对基准指数涨幅在-5%~5%之间。
回避:相对基准指数跌幅5%以上。
法律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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