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882 公司简称:海天精工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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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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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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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882证券简称:海天精工公告编号:2023-022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8月29日,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张静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精工:《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拟定的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522,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3,960,000.00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精工:《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82证券简称:海天精工公告编号:2023-024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21,381,986.05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78,556,236.30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522,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3,960,000.00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的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及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82证券简称:海天精工公告编号:2023-023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8月29日,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童永红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82条、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的相关规定要求,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半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精工:《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拟定的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522,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3,960,000.00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精工:《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