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让紫金矿业一日蒸发百亿元市值,博弈三年多终于复产!揭秘波格拉金矿停产始末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梁宝欣 李贝贝 深圳报道
近日,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紫金矿业”)发布公告称,旗下位于巴布亚新几内亚(简称“巴新”)的波格拉(Porgera)金矿已达成全面复产所需的全部前提条件,并将于2023年12月22日正式启动复产,复产后第一批合质金预计将于2024年第一季度产出。
据《华夏时报》记者了解,波格拉金矿的采矿权于2019年8月到期,后因巴新政府拒绝批准波格拉金矿特别采矿租约的延期申请,为此,自2020年4月份以来波格拉金矿便处于停产维护状态。而在波格拉金矿停产这一消息传出当天,紫金矿业股价下跌9%,市值蒸发100亿元。
此后,紫金矿业及相关合作方与巴新政府就波格拉金矿矿权延期事宜开展了超3年的博弈,直至今年10月13日(当地时间),紫金矿业及相关合作方获得巴新官方颁发的特别采矿租约,为重启波格拉金矿的生产扫清了障碍。
据记者统计,在2020—2023年6月底停产期间,波格拉金矿使得紫金矿业累计亏损约14.47亿元。值得一提的是,波格拉金矿虽已确定于12月22日正式复产,但是紫金矿业持有相关的矿权由原来的47.5%减少至24.5%。
针对矿权大幅缩水带来的影响等问题,《华夏时报》记者于12月21日向紫金矿业发送采访提纲,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12月21日,广东省黄金协会副会长兼首席黄金分析师朱志刚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波格拉金矿复产,对紫金矿业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利好,能减少之前因停产带来的损失,同时预计未来能带来较大的收益。
权益大幅缩水
12月12日,紫金矿业公告称,波格拉金矿全面复产后,仍由紫金矿业和巴理克黄金公司(Barrick Gold Corporation)在巴新的合资公司(简称“BNL”,紫金矿业和巴理克黄金公司分别持有BNL50%股权;BNL持有波格拉金矿项目公司49%股权,巴新相关方持有项目公司51%股权)负责矿山运营,将有效保障波格拉金矿的复产秩序及生产效率。
而根据BNL最新规划,波格拉金矿保有黄金资源量417吨,在复产、达产后,矿山预计平均年产黄金21吨,矿山剩余寿命超过20年。按紫金矿业通过BNL间接持有波格拉金矿24.5%权益计算,归属波格拉权益的年黄金产量约5吨。对此,紫金矿业表示,这将显著增加公司的黄金产量,并为公司带来持续稳定的利润贡献。
需要注意的是,据记者统计,在2020—2023年6月底停产期间,波格拉金矿使得紫金矿业累计亏损约14.47亿元。具体来看,紫金矿业2020—2022年年报及2023年半年报显示,波格拉金矿分别使其亏损1.02亿元、4.64亿元、3.48亿元和5.33亿元。
不过,紫金矿业也在2020年4月27日发布的公告中指出,其于2015年出资2.98亿美元(1亿美元为股权,1.98 亿美元为债权)收购BNL50%的权益,截至波格拉金矿2020年4月停产前,紫金矿业已收回该项目的投资成本。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紫金矿业还在12月12日的公告中指出,巴新相关方和BNL在波格拉金矿总开采年限内的经济收益分成比例为53%和47%;经济收益分成是根据现金流分配计算的,巴新相关方享有的经济分成包括政府税费、从项目公司的分红与其他现金分配所得等。据记者了解,上述经济收益分成的约定,其实最早出现在BNL与巴新政府在2021年4月9日就波格拉金矿未来的所有权和运营权签署具有约束力的框架协议内容里。
而华鑫证券在12月13日的研报中指出,上述经济收益分成的约定,意味着巴新各方所获取的经济收益分成将大部分来自项目公司税前收益,此长彼消,巴新各方对项目公司的税后利润分配则会降低,紫金矿业和巴理克可分配的税后利润比例将有望超出股权比例。
波格拉金矿停产始末
波格拉金矿是一个世界级浅成热液型金矿,保有资源储量较大,其位于巴布亚新几内亚西部城市芒特哈根(Mount Hagen)镇以西约130公里,位于首都莫尔兹比港西北600公里。
据了解,波格拉金矿自1990年建成投产。而据相关媒体报道,2007年,来自加拿大的世界黄金巨头巴理克购入了波格拉金矿95%的股份,剩下的5%由当地省政府和土地所有者分别持有。2013年后,这家全球领先的黄金生产商出于战略调整需要,开始出售美洲之外的非核心资产,因此转让了这座位于巴布亚新几内亚的金矿。而记者翻查紫金矿业相关公告显示,2014年,巴理克亏损了29.07亿美元。
2015年5月27日,紫金矿业发布公告称,以现金出资2.98亿美元,从巴理克手中收购了波格拉金矿47.5%的权益。双方各持50%股权成立了合资公司BNL,共同持有波格拉金矿95%权益。值得一提的是,紫金矿业收购波格拉金矿权时,正处于国际金价大跌时期,彼时黄金价格维持在1200美元/盎司左右,与之对比的是,2023年12月20日黄金收报2040美元/盎司。
而紫金矿业还在2015年5月27日发布的关于定增预案的公告中指出,“目前,大宗商品正处于低谷期,国际矿业公司加快出售资产,矿业资源估值较低,是中国加快海外资源收购步伐的有利时机。公司将抓住这一机遇,尽快实现较大规模优质资源收购的重大突破。”
值得一提的是,据《华夏时报》记者了解,紫金矿业自2005年开始实施“走出去”战略以来,截至2023年7月初,实现总资产增长55倍、归母净利润增长29倍,铜资源量增长12倍、金资源量增长8倍,矿产铜产量增长44倍、矿产金产量增长3.7倍。通过相关并购,实现了主营矿种资源储量的大幅增长。
此外,紫金矿业年报数据显示,2016年—2019年,波格拉金矿生产归属于紫金矿业的产金量分别为7474千克、7824千克、6766千克和8827千克,分别贡献了4.97亿元、2.9亿元、2.4亿元和5.3亿元的利润。
根据相关约定,波格拉金矿的特别采矿权证于2019年8月16日到期。不过,巴新国家法院于2019年8月2日颁发一项判决,宣告波格拉金矿特别采矿权适用1992年矿业法,在特别采矿权证到期后,波格拉金矿可以继续生产,直到巴新相关部门作出采矿权延期的决策时为止。
2020年4月24日,巴新政府发布新闻,决定不批准波格拉金矿特别采矿权延期申请。而紫金矿业也于2020年4月27日发布的公告中指出,BNL认为巴新政府做出不授予波格拉金矿采矿权延期的决定没有经过正当程序并且违反了巴新政府对BNL的法律义务,而且矿山所在区域的绝大多数民众和土地主支持采矿权证延期。
BNL还表示,愿意与相关方就矿权延期事宜进行谈判,要求巴新政府重新考虑其不授予矿权延期的决定,并争取形成新的合作方案。如谈判不成,BNL将会利用一切法律手段维护权利,并要求巴新政府对合资公司因此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彼时,紫金矿业还指出,“波格拉金矿的停产对公司黄金产量将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将加快陇南紫金等在产黄金矿山的技改建设力度,争取2020年矿产金产量与2019年持平。”
公开数据显示,2016年—2020年波格拉金矿生产归属于紫金矿业的黄金产量,分别占据紫金矿业当年矿产金产量的17.56%、20.87%、18.54%以及21.62%。而在波格拉金矿停产这一消息传出当天,紫金矿业股价下跌9%,市值蒸发100亿元。
据相关媒体报道,后续,BNL向巴新国家法院提请诉讼,但遭到驳回。此后,BNL向巴新最高法院提出上诉,同时申请暂缓执行巴新国家法院的裁决。另外,2020年7月9日,BNL向世界银行下属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就巴新政府拒绝波格拉金矿特别采矿权延期申请事宜,提请启动ICSID调解程序。
到了2021年4月9日,波格拉金矿事项取得重大进展,BNL与巴新政府就波格拉金矿未来的所有权和运营权签署了具有约束力的框架协议。彼时该框架协议就约定,波格拉金矿将由巴新各方和BNL组建的新合资公司持有,其中:巴新各方合计持有51%权益,BNL持有49%权益,BNL将继续成为波格拉金矿的运营商。
2022年4月,BNL与巴新政府及相关方签署了波格拉金矿项目启动协议(PPCA)的修正案和新合资公司10%股权的托管协议。根据PPCA,波格拉金矿由巴新各方和BNL组建的新合
资公司持有,其中:BNL持有49%股权,KMHL(巴新国有公司)持有36%股权,恩加省矿产资源公司持有5%股权,其它巴新利益相关方持有10%股权。
到了今年4月,紫金矿业与巴新政府、新波格拉合营公司(简称“新波格拉公司”,BNL 持有49%股权,巴新利益相关方合计持有51%股权)签署一份《新波格拉推进协议》。彼时,紫金矿业还指出,“自波格拉金矿2020年4月受限于采矿权未被批准延期停产以来,BNL项目团队持续积极与巴新利益相关方进行密切磋商,并充分兼顾各利益相关方的重大关切。”
2023年12月12日,紫金矿业公告称,旗下巴布亚新几内亚波格拉金矿全面复产。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今年1月30日,紫金矿业连发五份公告,其中《三年(2023—2025年)规划和2030年发展目标纲要》《应对气候变化方案》指出紫金矿业坚持全球化发展方向。“坚持全球化发展方向,适度加大国内及周边国家矿产资源投资布局。”紫金矿业称。
今年7月,紫金矿业在相关公告中还表示,公司对外投资时高度关注国家和政策安全,优先考虑中国及周边国家、“一带一路”沿线与中国外交关系良好的国家、与中国签订投资保护协定的国家。对安保存在风险的地区,对安全方面进行详尽的调查。
据了解,近年来,紫金矿业陆续开展多笔大额投资,资产总额快速增长。截至2022年末,紫金矿业资产总额达3060.44亿元,其中境外资产981.60亿元,占总资产的32.07%,主要为铜矿、金矿等。
朱志刚向《华夏时报》记者指出,通过波格拉金矿的事情,我国企业投资海外矿产时,需要对当地的法律、政策还有政权的稳定性,进行一个很好的评估,不然所签署的合同可能会废除或者说不能执行,这样的话损失可能会更大。
“未来,可能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出去进行海外并购,但是风险也是相对应存在的。我国企业投资海外矿产时,矿产所处国家的政权稳固性,我觉得可能是最重要的。另外,对相关法律、政策要有了解,其次才是经济上的谈判。”朱志刚进一步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