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分析师私自荐股、泄露研报内容等违规行为 方正证券被监管责令整改
转自: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李雨琪)1月5日,湖南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方正证券在开展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存在发布证券研究报告前泄露证券研究报告内容和观点的情形;个别证券分析师向客户违规私自荐股;个别员工在未取得证券分析师资格情况下,未经审核公开发布研究观点,造成不良影响。
湖南证监局表示,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决定对方正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方正证券应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管理、内部控制和人员管理,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湖南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方正证券方面向记者表示,公司已按照要求,积极推动相关业务的整改。
此外,湖南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刘章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开展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过程中,存在发布证券研究报告前泄露证券研究报告内容和观点的情形。刘章明作为公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部门行政负责人,对上述情形负有领导责任。同时,刘章明个人还存在向客户违规私自荐股的情形。湖南证监局决定对刘章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