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合肥分行与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转自:新华财经
4月25日,浙商银行合肥分行与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新能源”)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阳光新能源董事长张许成,浙商银行副行长、首席财务官景峰见证签约并分别致辞。阳光新能源财务总监刘光伟与浙商银行合肥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汪守宏代表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双方将在集团综合授信服务、公司金融、国际金融、资产管理、资本市场业务、金融顾问等方面展开合作,共谋发展。浙商银行合肥分行将继续运用“数字信用凭证”+“分销通”+“银租联动”深度融合方案,发挥差异化优势,服务好以阳光新能源为核心企业的上下游供应链生态圈。
会见中,景峰对阳光新能源在光伏电站开发领域的发展成就以及分布式光伏的发展前景表示高度认可,介绍了浙商银行经营发展情况和特色优势,并分享了浙商银行在金融顾问制度、数字化改革、供应链金融等方面的发展历程、取得成效以及未来方向。他强调,浙商银行与阳光新能源一直保持着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特别是在供应链金融服务方面合作基础较好,希望以此次战略合作为契机,阳光新能源能“多交些任务”“多压些重担”,浙商银行将持续做实做细金融顾问服务,推进“一户一策”“一案一策”,让业务研究更深入、资源整合更有力、金融服务更优质,未来在绿色金融、新能源开发建设、供应链融资等重点领域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合作,携手并进,共同开启银企合作新空间。
张许成介绍了公司近期的经营情况与发展历程。他指出,阳光新能源坚持“多发电 更友好”的价值主张务实经营,持续巩固行业头部地位,在澳洲、欧洲、中亚等国际市场实现重点突破,阳光家庭光伏实现装机翻番增长,行业地位与社会美誉度再跃新台阶。他表示,新能源行业前景光明但竞争加剧,要持续巩固“技术实力派”差异化竞争优势,还需携手浙商银行通过精益高效金融顾问制度,深度拓展合作内容,构建高质量新形态的综合能源体系。
同日,阳光新能源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余新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