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关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开业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嘉金复〔2023〕21号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关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开业的请示》(浙商银嘉发〔2023〕67号)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简称“浙商银行嘉兴南湖支行”)开业,地址为: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号信德园19号楼101-1及602-1室。
二、核准该支行业务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经营上级机构在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业务范围内授权的其他业务。
请于本决定收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来我分局领取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开业前的相关手续。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