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 | 代销业务严重不审慎,浙商银行被罚40万元
实习记者 王欣婷
10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公布了1张罚单,剑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分行及其相关负责人。
罚单显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分行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代销业务严重不审慎。对于上述违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分行处罚款40万元。
寿卓华时任浙商银行杭州萧山分行理财经理,朱振蕾时任浙商银行杭州萧山分行零售银行部负责人。分别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处以警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是一家以从事货币金融服务为主的企业。其前三大股东分别为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7.45%)、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3.23%)、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