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918公司简称:新集能源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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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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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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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2.7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十四五”发展规划,坚持以改革创新为驱动,以安全稳定为基础,以党的领导为保障,全面聚焦“存量提效、增量转型”和“两个联营+”发展思路,加速构建高质量发展产业格局,做强做优煤炭电力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新能源等新兴产业,逐步开创煤炭、煤电、新能源一体化发展新局面。
2024年1-6月,公司商品煤产量936.02万吨,同比下降4.82%;商品煤销量910.36万吨,同比下降10.24%;上网电量43.53亿千瓦时,同比增幅12.66%;实现营业收入59.85亿元,利润总额17.6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76亿元。
2.8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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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截至2024年6月末,板集电厂二期项目#3机组锅炉吹管完成,#4机组汽轮机扣盖完成;上饶电厂项目#1锅炉钢架吊装至第3层,主厂房基础出零米,烟囱、冷却塔、化水区域基础施工完成;滁州电厂项目#2锅炉钢架吊装至第二层,主厂房基础出零米,冷却塔环基浇筑完成,烟囱外筒施工至18米;六安电厂项目锅炉K6轴基础浇筑完成,主厂房A排基础浇筑完成,主要构建筑桩基施工完成等重大节点目标。以上对外投资项目其他工程均按计划有序推进。
公司将密切关注以上对外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918证券简称:新集能源编号:2024-030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次监事会于2024年7月19日书面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7月30日在淮南市采取现场与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峰先生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2024年上半年公司认真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及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3、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煤财务公司”)按照金融监管部门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中煤财务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期间,能够有效管控金融业务风险。中煤财务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01918证券简称:新集能源编号:2024-029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六次董事会于2024年7月19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7月30日在淮南市采取现场与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志根先生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在中煤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对其金融业务、内部控制、经营资质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24年半年度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董事王志根、郭占峰、吴凤东回避表决,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工资总额清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及劳动生产率同比情况,同意公司2023年度工资总额清算报告。
公司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议案。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同意对《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进行修订。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中煤新集〔2022〕236号)同步废止。
公司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郭占峰回避表决,其他7名董事表决。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同意对《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中煤新集〔2022〕235号)同步废止。
公司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郭占峰回避表决,其他7名董事表决。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基于超额利润的专项薪酬激励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双百企业”和“科改示范企业”超额利润分享机制操作指引》等文件精神和有关政策规定,公司作为“双百行动”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实行基于超额利润的专项薪酬激励机制,同意制定《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基于超额利润的专项薪酬激励方案》。
公司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