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顺义后沙峪空港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转自: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
近日,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顺义后沙峪空港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顺市监处罚〔2024〕2693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顺义后沙峪空港分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3335436957G 工商注册号 110113018732160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法定代表人 彭华生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6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71.5元; 罚款金额(万元) 6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0715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4-07 处罚有效期 2099-12-30 公示截止期 2024-07-07 处罚机关 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04/08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