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 | 又收百万罚单,建设银行本月已被罚超4300万
12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发布了2张罚单,剑指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未按规定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备案;相关人员不具备反假专业能力;未按规定对异议信息进行标注;未按规定开展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未按规定重新识别客户;未按规定对异常交易进行人工分析、识别,排除理由不合理,或可疑交易报告理由不完整。
张某某,时任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数据管理部副总经理,对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未按规定对异议信息进行标注;刘某某,时任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对公司未按规定开展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负直接责任;贺某某,时任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普惠金融部副总经理,对公司未按规定重新识别客户未按规定重新识别客户;雷某某,时任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反洗钱中心副主任,对公司未按规定对异常交易进行人工分析、识别,排除理由不合理,或可疑交易报告理由不完整负直接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根对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处以警告,并罚款173万元;对张某某罚款7.1万元,对刘某某、贺某某罚款4.1万元,对雷某某罚款1.6万元。
这是建设银行本月第6次收罚单,累计被罚没超4300万元。
12月1日,建设银行因单个网点在同一会计年度内与超过3家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业务合作等18项违法事实,被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罚没约3792万元。12月5日,建设银行郯城支行因信贷管理不到位被罚30万元。12月7日,因项目贷款管理不到位,建设银行淮安分行被罚35万元。12月14日,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等6项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47.3万元。12月15日,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因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被罚130万元。12月20日,建设银行荆州分行因内控管理缺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荆州监管分局处以罚款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