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关于同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坂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厦金复〔2024〕8号
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关于所辖莲坂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建厦报〔2024〕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坂支行终止营业。
二、你分行应切实做好该机构终止营业后原有客户的继续服务等有关善后工作。
三、你分行应该按照规定将《金融许可证》上缴我局,同时及时办理有关注销登记手续,并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其他后续事项。
你分行应在完成相关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