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李红骏:将按照“三个办法”规定 统筹做好相关部署

查股网  2024-02-02 18:53  建设银行(601939)个股分析

转自: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张琼斯)时隔十余年,多项信贷政策迎来调整!调整范围覆盖贷款用途、贷款对象、贷款期限、贷款办理、信贷风险管控等信贷制度的核心环节。

金融监管总局2月2日发布消息,对《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信贷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形成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下称《固贷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下称《流贷办法》)《个人贷款管理办法》(下称“三个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建设银行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李红骏表示,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根本变化,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在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上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次修订能够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实际,为规范商业银行经营行为提供基本遵循,可谓与时俱进、恰逢其时、意义重大。

李红骏表示,一方面,本次修订有利于引导商业银行服务实体经济、避免脱实向虚。“三个办法”是商业银行的基本制度遵循,是各类信贷产品与服务的“根”。商业银行可以结合本次修订增加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办理贷款,持续提升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质效,切实增强经济活力,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

另一方面,本次修订既遵循了原则性,又为差别化经营需求提供了一定的灵活度。李红骏表示,对原有规定中存在局限性和滞后性的要求进行更新,比如流动资金测算,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在开展业务过程的执行标准;再比如,明确固定资产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超过应由总行审批或授权,流动资金贷款原则上不超过3年,最长不超过5年,引导商业银行有效防范贷款期限错配风险。

李红骏表示,下一步,建设银行将按照“三个办法”规定,统筹做好相关决策部署,在监管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有计划、按步骤推进“三个办法”落地实施,及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强化信用风险管控,进一步提升建设银行信贷管理的精细化和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