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钼股份及相关人员收警示函 控股股东自行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减持计划
金钼股份(601958)6月28日晚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金钼集团及公司和相关人员于近日分别收到陕西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经陕西证监局查明,2023年1月5日,金钼集团在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关于集团审议12项议案的文章,其中一项为“关于对金钼股份流通股1.5%进行自主减持的议案”。1月6日收盘后,金钼股份披露公告,金钼集团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不超过金钼股份总股本1.5%的股份。
需要指出的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属于应当披露的重大信息,对股价和投资者决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金钼集团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进行披露,但金钼集团自行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减持计划的敏感信息,虽于当日晚间将该文章删除,但先于指定媒体发布,违反了相关规定。有鉴于此,陕西证监局决定对金钼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除了金钼集团因为自行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减持计划敏感信息而被出具警示函外,金钼股份、公司董事长柳晓峰、董事会秘书李辉也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起因是金钼集团于2023年1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金钼股份债权类资产账务核销处理的议案”、“关于金钼股份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的议案”,审议通过后,金钼股份进行了相应财务处理,相关资产核销及报废会计处理发生在2022年度。不过,资产核销及报废属于应由上市公司自主、独立决策事项,金钼集团对该类具体事项进行事前审批,违反了相关的规定。
金钼股份在2022年年报中第四节“公司治理”部分披露“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方面均与控股股东金钼集团、实际控制人陕西有色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公司控股股东能够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要求行使权力,未有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的情形”。
陕西证监局调查认为,金钼股份未如实披露存在的独立性不足问题,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金钼股份董事长柳晓峰、董事会秘书李辉对该违规事项负主要责任。陕西证监局决定对金钼股份、柳晓峰、李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在此之前,因为金钼集团在其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关于集团审议12项议案的文章,其中一项为关于对金钼股份流通股1.5%进行自主减持的议案事宜,上交所曾于今年3月对金钼集团予以监管警示。
金钼股份系全球钼行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钼专业供应商,主要从事钼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研发及钼相关产品贸易经营业务。得益于2022年全球钼价持续震荡上行,创十五年新高,金钼股份2022年营收同比增长19.53%,净利润同比增长202.9%。2022年,金钼股份的股价累计涨幅逾70%。今年2月以来,公司股价持续调整,截至6月28日收盘时止,金钼股份报于11元,下跌0.04元,跌幅为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