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电将托管千亿新资产
中核集团旗下两个新能源平台将共同运营。
11月23日,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核电,601985.SH)发布公告称,拟与中核集团签署委托管理协议,约定中核集团将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下称新华发电)57.65%股权及经营管理权委托给公司行使。
托管期限自协议生效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中国核电将根据协议约定收取相应委托管理费用,每年度委托管理费用50万元(含税)。
中国核电称,本次交易可提高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质量,同时其与标的公司资源协同,共同开拓市场,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系统化开发能力等。
根据1996年7月发布实施的《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放开搞活国有小型企业的意见〉的通知》,委托经营管理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一种方式,允许管理混乱、经营不善的小企业委托给实力较强的优势企业经营管理。
今年9月,国资委印发《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提及,要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用,积极探索委托管理、集中打包、重组整合等措施,集中处置低效无效参股股权,提高处置效率,加快资产盘活。
根据公告,中国核电将在委托期间代表中核集团,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管理责任和行使相应的股东权利,对新华发电建设投资、生产经营、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等日常经营事项,按照集团日常授权进行决策实施等。
在委托期间,新华发电的利润和亏损仍由中核集团享有和承担。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中国核电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其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新华发电成立于2002年,是中核集团非核绿色能源的战略实施主体,主要业务覆盖新能源、储能、水电、综合智慧能源四大板块。目前,中核集团和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股55%和45%。
官网显示,截至目前,新华发电并网装机规模超1265万千瓦、在建装机规模超1714.99万千瓦,新能源储备项目超2000万千瓦。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新华发电资产总额为1180.84亿元,净资产为220.22亿元;1-9月,新华发电营收73.76亿元,净利润为13.43亿元。
中国核电是中核集团旗下上市公司。截至今年三季度末,总资产为5096.9亿元。这意味着中国核电将在接下去三年内,托管约为自身资产23%的新资产。
本次托管后,中核集团旗下两个新能源平台新华发电和中核汇能将共同运营。
中核汇能成立于2011年11月,2020年底由中国核电全资收购,定位为中核集团、中国核电的非核清洁能源产业开发、建设、运营专业化平台。
中核集团曾在中国核电收购中核汇能时承诺,除与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中核建)合并相关的新能源发电业务外,中核集团将不在从事或参与任何与中国核电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新华发电原由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2014年1月21日,中核建收购新华发电55%的股权。2018年初,中核集团与中核建进行合并重组。
因此,新华发电并不属于中核集团避免与中国核电在新能源发电领域同业竞争的承诺范围之内。
在本次托管后,中国核电作为中核集团旗下新能源产业平台的唯一性将被突出。
中核汇能和新华发电的人事也有了相应调整。根据中核汇能官网,新华发电党委书记、董事长张焰已履新中核汇能党委书记。
中核汇能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为肖亚飞。11月21日下午,中核资本召开干部大会,肖亚飞调任中核资本董事长、党委书记。
截至发稿,新华发电官网仍显示,张焰为该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