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昭通市镇雄支行开业的批复
昭银保监复〔2023〕12号
中国银行昭通市分行:
你行《中国银行昭通市分行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昭通市镇雄支行开业的请示》(昭中银报〔2023〕7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昭通市镇雄支行开业。机构住所: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乌峰镇南广路226号国平大厦1楼临街商铺。
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昭通市镇雄支行的业务范围为: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并由其上级行授权的业务。
三、你行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我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自领证之日起30日内按要求完成公告。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应当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四、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昭通市镇雄支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你行应当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分局提交开业延期报告。开业延期不得超过1次,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本开业核准文件失效,由我分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昭通银保监分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