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保监局关于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东旱门路支行更名的批复
甬银保监复〔2023〕100号
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
你分行《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东旱门路支行更名的请示》(甬中银报〔2023〕36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东旱门路支行更名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中意支行。
二、你分行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10日内到我局办理该机构《金融许可证》的换领手续,在6个月内完成该机构变更事项并向我局报告相关情况。涉及工商、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分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
宁波银保监局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