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张掖监管分局关于核准毛瑛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
你行报送的《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关于毛瑛高管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甘中银报〔2023〕115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第5号)规定,经审核,核准毛瑛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拟任人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到任,你行要及时将其任职文件报送我分局。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张掖监管分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