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北岳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同金管复〔2024〕6号
中国银行大同市分行:
你分行《中国银行大同市分行关于报送辖属北岳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大中银报〔2024〕27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北岳支行终止营业。
二、你分行应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北岳支行终止营业后的清理及善后工作,做好宣传解释及对外公告,确保金融秩序稳定。
三、你分行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北岳支行的金融许可证缴回我分局。涉及市场监督、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分行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告我分局。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