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楚雄监管分局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州东门街支行更名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楚金复〔2024〕40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州分行:
你分行关于《中国银行楚雄州分行关于辖属楚雄州东门街支行更名的请示》(楚中银报〔2024〕7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州东门街支行”更名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州文鼎路支行”。营业地址:楚雄市鹿城镇彝海社区文鼎路777号建华御景花园10幢1号商铺。
二、请你分行自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到我分局办理金融许可证换领事宜,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及做好对外公告工作。
三、请你分行自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变更手续并向我分局报告。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本批复失效。
未尽事宜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办理。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楚雄监管分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