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庆阳监管分局关于核准余金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分行行长助理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庆金监行许〔2024〕63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
你行《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关于核准余金锐任庆阳分行行长助理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甘中银报〔2024〕104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余金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分行行长助理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二、该拟任人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书面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许可事项注销手续。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庆阳监管分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