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证券调整配股募集资金具体投向业务及金额
转自: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媛)6月20日,南京证券发布公告称,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公司“必须聚焦主责主业,树牢合规风控意识,坚持稳健经营,走资本节约型、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发挥好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的倡导,公司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自身发展战略规划等,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进行了调整。
据悉,南京证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按公司审议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的总股本计算即不超过11.06亿股(含本数)。
此次调整前,南京证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具体拟用于发展证券投资业务;发展投资银行业务,增加对另类子公司、私募子公司投入;发展资本中介业务;信息技术、风控合规投入;偿还债务及补充其他营运资金,分别拟投入不超过25亿元、6亿元、5亿元、5亿元、9亿元。
此次调整后,南京证券拟将筹集资金用于投资银行业务,提升赋能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用于财富管理业务,完善财富管理服务和产品体系,增强财富管理综合服务能力;用于购买国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等证券,助力社会经济增长,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用于资产管理业务,提升资产管理业务主动管理能力,满足客户理财投资需求;增加对另类子公司和私募子公司的投入,用于股权投资、科创板和创业板跟投;用于信息技术、合规风控投入,提升信息技术保障能力和合规风控管理专业水平;偿还债务及补充其他营运资金,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分别拟投入不超过5亿元、5亿元、5亿元、5亿元、10亿元、7亿元、1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