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安银保监罚决字〔2023〕1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
单位 | 名称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行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谭玉华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贷款“三查”不尽职,资金监控不力,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三十万元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安顺监管分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