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分行)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黔南银保监罚决字〔2023〕5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
单位 | 名称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分行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杨剑刚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二十万元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黔南监管分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