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当支行)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贵金罚决字〔2023〕2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
单位 | 名称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当支行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刘坤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贷款资金被挪用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三十万元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贵州监管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