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三查不尽职,借款人与实际用款人不一致,贵阳银行黔西南分行被罚
黔西南监管分局决定对贵阳银行黔西南分行罚款20万元,对时任该行副行长熊晓龙作出警告。
10月17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贵州监管局发布的罚单显示,贵阳银行(601997.SH)黔西南分行存在“贷款三查不尽职,借款人与实际用款人不一致”的违法违规事实,黔西南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的规定,决定对贵阳银行黔西南分行罚款20万元,对时任该行副行长熊晓龙作出警告。


黔西南监管分局决定对贵阳银行黔西南分行罚款20万元,对时任该行副行长熊晓龙作出警告。
10月17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贵州监管局发布的罚单显示,贵阳银行(601997.SH)黔西南分行存在“贷款三查不尽职,借款人与实际用款人不一致”的违法违规事实,黔西南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的规定,决定对贵阳银行黔西南分行罚款20万元,对时任该行副行长熊晓龙作出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