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六盘水监管分局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建设路小微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六金监复〔2023〕24号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分行:
《贵阳银行六盘水分行关于辖内建设路小微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贵行六报〔2023〕3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建设路小微支行终止营业。
二、你行应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并按规定进行公告。
三、你行应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5日内将终止营业支行的金融许可证上缴我分局,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法定手续,并在手续完成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六盘水监管分局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