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金融监管分局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义下午屯小微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黔西南金复〔2024〕43号
贵阳银行黔西南分行:
《贵阳银行黔西南分行关于兴义下午屯小微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贵行黔西南报〔2024〕6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义下午屯小微支行终止营业。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你行兴义下午屯小微支行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西南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黔西南金融监管分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