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银保监分局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苍山路支行变更名称的批复
大银保监复〔2023〕20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
你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苍山路支行更名的请示》(信银昆大字〔2023〕19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5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苍山路支行更名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苍山支行。
二、机构名称变更后原核准的业务范围不变。
三、你分行应根据《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更换金融许可证,并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四、你分行应做好机构变更的相关工作,维护变更过程中系统、人员、业务等方面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确保正常运行,并及时向我分局报送变更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五、你分行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相关手续,并按规定向我分局书面报告变更事项完成情况。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本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由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未尽事宜,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中国银保监会大理监管分局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