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金融监管分局关于巩固明中信银行曲靖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曲金复〔2024〕84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关于巩固明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信银昆字〔2024〕11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巩固明中信银行曲靖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曲靖金融监管分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