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03-27 02:01  出版传媒(601999)个股分析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26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读者大道 568 号公司第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6日

至2024年4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 27 日公司发布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的相关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13、1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4 月 25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三)登记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读者大道 568 号公司第一会议室(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人:李向勇 联系电话:0931-2130678 传真:0931-2130678

(三)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读者大道 568 号 邮政编码:730000

特此公告。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99 证券简称:读者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4-013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聘任薛英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认为薛英昭先生具备担任副总经理的履职能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3月 27 日

候选人简历

薛英昭:男,1972年10月出生,汉族,陕西兴平人,中共党员,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编审。1992年9月至1996年6月在兰州大学历史系历史学专业学习。1996年7月到甘肃教育出版社从事编辑工作。2008年2月任甘肃教育出版社副社长。2022年12月获评编审称职。2013年6月至2019年6月任甘肃教育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编。2019年6月至2020年4月任甘肃教育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编(主持工作)。2020年4月至2020年12月任甘肃教育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总编辑。2020年12月至2023年12月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甘肃教育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总编辑。2023年12月至2024年3月任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职工代表监事,甘肃教育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总编辑。2024年3月至今任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甘肃教育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总编辑。

证券代码:603999 证券简称:读者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4-010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0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

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9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3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惠全红,1995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年9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4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周世娥,2021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2年9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审计了4家上市公司,为1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邢志丽,2017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4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公司现有审计范围内,聘用大华的审计费用为75万元整(包括但不限于资料费、审计费、手续费、税费、差旅费等),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5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7万元,系按照大华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年3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可大华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大华在2022年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5万元,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99 证券简称:读者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4-007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使用期间,公司须定期公告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现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具体存放和使用情况汇报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到账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77号《关于核准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9.7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8,620.00万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等相关发行费用总额8,225.5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0,394.50万元。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喜验字〔2015〕第0563号《验资报告》审验,前述资金已于2015年12月4日全部到账。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58,620.00万元,2015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7.29万元,支付IPO发行有关费用8,009.45万元,项目支出213.00万元,201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0,404.84万元。

2016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303.73万元,支付IPO发行有关费用195.1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并存放于理财专户未到期转回金额25,000.00万元,理财收益333.41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86.6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实际余额为25,426.04万元。

2017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1,908.68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并存放于理财专户未到期转回金额30,000.00万元,理财收益819.85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308.12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9,645.33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9,575.3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读者(上海)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且存放于基本户余额70.02万元,用于支付“营销与发行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的上海营销中心场地建设费用。

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1,671.48万元,募集资金理财收益699.52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212.65万元,收回2017年购买的理财本金30,000.00万元,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41,385.56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7,500.46万元。

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1592.02万元(含支付的出版资源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结项时的应付未付款99.93万元,及特色精品图书出版项目应付未付款37.48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并存放于理财专户未到期转回金额2,000.00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41.21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3,987.13万元。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949.85万元(含“读者·新语文”中小学生阅读与写作教育平台项目投入的919.53万元,出版资源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结项时的应付未付款14.00万元、特色精品图书出版项目应付未付款16.33万元),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转回本金金额2,000.00万元,理财收益41.42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5.80万元,特色精品图书出版项目专户销户转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2491.04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2,535.91万元。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731.71万元(含“读者·新语文”中小学生阅读与写作教育平台项目投入的708.29万元,出版资源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结项时的应付未付款17.52万元,特色精品图书出版项目应付未付款5.90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6.54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1,810.74万元。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911.10万元(含“读者·新语文”中小学生阅读与写作教育平台项目投入891.90万元,出版资源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结项时的应付未付款19.20万元),收到退汇项目资金4.77万元(为出版资源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应付未付款项支出退汇),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3.65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908.06万元。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50.23万元(含本报告期内“读者·新语文”中小学生阅读与写作教育平台项目应付未付款37.97万元,特色精品图书出版项目应付未付款12.25万元),“读者·新语文”中小学生阅读与写作教育平台项目募集账户转出补流资金815.95万元至公司基本户,出版资源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账户转出结项剩余资金2.31万元,特色精品图书出版项目募集账户转出结项剩余资金20.10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0.6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20.07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于2013年1月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于2015年12月4日与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金昌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城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中心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公司分别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

2017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上海读者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甘肃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读者甘肃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等多项议案,决定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设立上海读者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并对甘肃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全资子公司和读者甘肃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详见公司于 2017年4月26日发布的《关于出资设立上海读者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的公告》(临2017-021)、《关于对六家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的公告》(临2017-022)、《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读者甘肃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增资的公告》(临2017-023)。

2017年6月14日,读者传媒、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金城支行、华龙证券分别与甘肃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甘肃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读者甘肃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子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金城支行辖区下属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大教梁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7年9月15日,读者传媒、北京读者天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华龙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同时,读者传媒、读者(上海)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华龙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北京读者天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读者(上海)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8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5月11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之刊群建设出版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五项议案,决定终止、调整或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临2018-007号、临2018-008号、临2018-009号、临2018-010号、临2018-011号公告。

募投项目变更后,公司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413,855,630.76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8年7月7日,上述相关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公司办理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公司与华龙证券及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临2018-042号公告。

2018年7月10日,公司读者品牌推广中心建设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公司办理了结项并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公司与华龙证券及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详见2018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临2018-043号公告。

2019年底,公司特色精品图书出版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2020年5月28日,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特色精品图书出版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5,787,451.46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12月,公司办理了结项并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公司与华龙证券及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临2020-044号公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出版资源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与特色精品图书出版项目应付未付款已全部支付完毕,相关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已按相关规定支取完毕,专户余额为0,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办理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的公告》(临2024-001)。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公司与开户银行、华龙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申请和审批流程,同时及时与华龙证券沟通,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已于2022年8月全部建设完成并结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8309.98.万元,包括:(1)读者品牌推广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1,098.57万元;(2)出版资源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累计投入1,440.68万元;(3)特色精品图书出版项目累计投入2,390.93万元;(4)读者·新语文中小学生阅读与写作教育平台项目累计投入2,808.15万元;(5)已终止的数字出版项目前期投入的431.37万元及北京天元公司营销与发行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投入的140.28万元。

截至目前,读者·新语文中小学生阅读与写作教育平台项目尚有应付未付款19.97万元。该笔应付未付款项主要为其子项目内容资源集聚与加工项目建设过程中,确保合作方保质保量完成课程后续的维护与修改工作的预留金额。后续,公司将尽快督促相关合作方对相关制作产品完成精修及后期修正工作,及时完成尾款支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尚有余额20.07万元,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应付未付款及利息收益。后续,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支付相应款项,及时办理销户事宜,并解除三方协议。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对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公司积极推进项目实施,截至目前,公司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成并结项。

读者品牌推广中心建设项目于2018年7月10日已全部建设完成并全部投入运营。公司已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公司与华龙证券及相关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详见2018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临2018-043号公告。

出版资源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已如期于2018年底建设完成。经评审,该项目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实现了预期的功能需求。目前,“出版资源信息化管理平台”各子系统均已投入使用,运行状态稳定。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临2019-002号公告。

特色精品图书出版项目已于2019年12月底建设完成,共累计出版图书411种(卷),累计印数413.50万册,项目已实施完毕,2020年5月28日,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将特色精品图书出版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12月,公司与华龙证券及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临2020-012号公告。

截至2022年8月20日,读者·新语文中小学阅读与写作教育平台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子项目一内容资源集聚与加工成果已达到可售卖状态,子项目二技术平台已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项目符合结项验收条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2022年8月24日、10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读者·新语文中小学阅读与写作教育平台项目实施完毕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募投项目读者·新语文中小学阅读与写作教育平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临2022-030号公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5月11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投项目之刊群建设出版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五项议案,决定终止、调整或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临2018-007号、临2018-008号、临2018-010号、临2018-011号公告。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读者品牌推广中心建设项目、出版资源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分别于2018年7月10、2018年12月28日建成并结项。公司特色精品图书出版项目于2019年底建成并结项。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0年5月28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特色精品图书出版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特色精品图书出版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临2020-012号公告。

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1年5月27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读者·新语文中小学阅读与写作教育平台项目延长建设期限的议案》,决定将读者·新语文中小学阅读与写作教育平台项目延期一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临2021-009号、临2021-010号、临2021-018号和临2021-024号公告。公司2022年8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0月26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读者·新语文中小学阅读与写作教育平台项目实施完毕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读者·新语文中小学阅读与写作教育平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14.13万元(含利息及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临2022-030号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应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读者传媒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读者传媒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结论性意见如下:读者传媒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读者传媒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99 证券简称:读者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4-008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在投资期限内该投资额度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的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风险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及时跟踪现金管理进展情况,严格控制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公司及子公司将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确保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现金管理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投资金额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在投资期限内该投资额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并全权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后,在上述额度内,公司董事会全权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财务部具体实施。子公司闲置资金统一归集到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及时返还至子公司资金账户。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

(五)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金额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将根据闲置资金的使用计划,择机按不同期限组合购买理财产品。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4年3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7亿元(含7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资金额度为单日最高余额,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实施现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财务部具体实施。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3月25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尽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1.投资理财产品前,公司财务部将积极开展市场尽调,对理财产品的收益及风险进行评估,主动防范投资风险;

2.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后,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完整的会计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财务部在具体实施理财活动的过程当中,确保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的基本管理原则,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实行岗位分离;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6.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项目投资需要的基础上实施的,确保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项目投资和业务开展。

2.通过实施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得较好的投资回报。

3.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列示,收益在“投资收益”科目列示。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