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违法违规,ST奥康将被处罚
记者 萧峰
2024年4月28日,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奥康;证券代码:603001)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4]12号)。2024年3月15日,ST奥康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振滔先生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120240008号、证监立案字01120240009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王振滔先生立案。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2年4月26日至2024年3月15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4年3月1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交易
经查明,2021年至2022年,在奥康股份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振滔的组织、安排下,奥康股份通过第三方将公司资金转给由王振滔控制的温州市瓯海南白象如飞鞋服店、永嘉县奥光鞋店,上述行为构成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中,2021年累计发生额166,999,815.93元,期末余额41,539,628.07元,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82%、1.20%;2022年累计发生额95,000,000.00元,期末余额26,030,050.00元,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23%、0.88%。截至2024年3月28日,占用资金及利息已归还。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首次披露2022年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91,999,920.60元;2023年6月10日在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时,公司更正披露2022年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为95,000,000.00元。2021年至2023年4月,王振滔利用上市公司影响力,与经销商协商,经销商将货款汇入王振滔控制的温州市瓯海南白象如飞鞋服店、永嘉县奥光鞋店的银行账户,导致经销商回款至上市公司的时间滞后。前述行为属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其中,2021年累计发生额500,915,926.22元,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14.45%;2022年累计发生额364,314,595.60元,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12.37%;2023年上半年累计发生额102,597,655.23元,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3.46%。截至2023年4月14日,前述关联交易已停止开展。上述情况,奥康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亦未在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等报告中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情况
2024年04月30日,ST奥康发布2024年一季度业绩报告。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9亿元,同比下降15.34%,归母净利润为2260万元,同比下降44.66%,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451万元,同比增长1.21倍,资产负债率为27.88%,同比下降1.78个百分点。公司销售毛利率为45.28%,同比下降1.76个百分点,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06元,同比下降46.39%,摊薄净资产收益率为0.77%,同比下降0.60个百分点。公司存货周转率为0.57次,同比下降0.09次,总资产周转率为0.19次,同比下降0.02次。公司预收款项约为277万元,销售费用约为2.7亿元,管理费用约为5899万元,财务费用约为340万元。
目前,ST奥康的索赔正在征集中,受损股民可联系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tz315-wh),咨询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