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补充协议未审议、未披露,ST花王被通报批评
中新经纬1月9日电 9日,上交所网站披露对ST花王的纪律处分决定书,公司及3名责任人被通报批评。
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根据江苏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59号,下称《警示函》)查明的事实,2017年,ST花王收购郑州水务60%股权,并与郑州水务原股东签订协议约定,郑州水务在2017年至2019年的业绩承诺期内实现净利润合计不低于1.42亿元。
2018年4月、2020年3月,公司又与郑州水务原股东签署两份补充协议,其中部分条款涉及公司承诺后续为郑州水务融资担保、项目承接等事项提供支持,并将原先业绩承诺实现净利润金额调减1500万元至1.27亿元。上述补充协议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且签署两份补充协议事项作为前期收购事项的重要进展,公司未进行临时公告。
纪律处分决定书截图
上交所根据《警示函》认定,实控人暨时任董事长肖国强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董事会秘书李洪斌、时任董事会秘书肖杰俊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前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对ST花王及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肖国强、时任董事会秘书李洪斌、时任董事会秘书肖杰俊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ST花王主营业务为从事市政园林景观及旅游景观、道路绿化和地产景观等领域的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和施工业务,兼营花卉苗木的种植业务,于2016年在上交所上市。截至1月9日收盘,ST花王涨超4%,总市值超22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