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4-26 07:47  弘讯科技(603015)公司分析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性资金的情况下,拟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开展的外币金额不超过等值600万美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

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以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为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操作,因此公司在签署远期结售汇合约时将审慎判断时机,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但是汇率的波动具有不可控性,远期结售汇业务专业性较强,在操作时存在以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波动较大的情况下,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的汇率偏离实际收付汇时的汇率时,将可能造成公司的汇兑损失。

2.回款预测风险:公司已根据现有订单和预期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客户订单需求调整造成回款预测不准,进而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可能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二)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上述风险,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1.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进行交易。

2.在签署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时应当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真实的交易背景。

3.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努力提高回款预测的准确度,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4.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必须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以投机为目的。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一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信息进行披露。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对《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和境外销售,结算以美元、欧元为主,汇率的大幅波动,尤其是人民币的升值导致的汇兑损失将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以公司正常经营为基础,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需求。同时,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有效。我们同意《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3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4月24日,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林丹桂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审阅,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与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本次审议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程序合规合法。公司此次计提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和资金状况,符合公司经营实际,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部分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部分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为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被担保人意大利EEI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由公司或子公司单独或共同为其提供授信担保或非融资性保函等事宜,有助于解决其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该项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为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宜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进出口业务中外币结算会因汇率的大幅波动,给公司带来较大的汇兑损失,将直接影响公司的业绩。公司(含子公司)适时与银行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稳定境外收益。同时,公司拟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4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系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执行《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同时,解释15号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自《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公布之日实施。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本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涉及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2022年1月1日开始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解释15号、解释16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程序

本次系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8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部分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宁波弘讯”)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1.27亿元。

● 被担保人: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台湾弘讯”)、广东弘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广东弘讯”),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担保金额: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台湾弘讯、广东弘讯预计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367.54万元,均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7%。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均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未设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广东弘讯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市场融资环境等情况测算,宁波弘讯及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台湾弘讯、广东弘讯、EQUIPAGGIAMENTI ELETTRONICI INDUSTRIALI S.p.A(以下简称“意大利EEI”)、HDT S.r.l.(以下简称“意大利HDT”)、金莱(亚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莱”)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1.27亿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公司均可在此授信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使用其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总额可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等业务品种,具体业务品种及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各银行的授信要求,以信用、抵押等方式办理担保业务,其中拟以资产提供抵押的总金额不超过4.82亿元人民币。

上表授信额度中,台湾弘讯、广东弘讯的授信业务涉及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对其担保计划上限金额分别为10,000万元、5,000万元,共计将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5,000万元。截止至2022年末,台湾弘讯、广东弘讯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4.89%、72.20%,相关担保事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部分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一:台湾弘讯

● 名称: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台湾省新竹县竹北市环北路一段323号

● 注册资金:11.50亿新台币

● 董事长:熊钰麟

● 经营范围:电子零组件制造业、电脑及其周边设备制造业、电脑及事务性机器设备批发业、电子材料批发业、资讯软体服务业。

● 股东与持股情况: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份。

●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2.被担保人二:广东弘讯

● 名称:广东弘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五沙社区新辉路7号之3号一层101单元

● 注册资金:9,000万元(人民币)

● 董事长:熊钰麟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伺服控制机构制造;伺服控制机构销售;软件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液气密元件及系统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电动机制造;电机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轴承销售;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销售;智能家庭网关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不含烟草及其制品)。(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股东与持股情况: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份。

●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计划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1.5亿元仅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的担保额度上限,实际担保金额将视各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签约时间均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计划为自本决议作出之日始唯一有效的公司为台湾弘讯与广东弘讯提供的担保余额,其有效期为本决议作出之日至新的决议作出之日止。

四、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与本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上述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决议作出之日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意见:此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对子公司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我们对拟授信主体、担保对象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台湾弘讯、广东弘讯、意大利EEI、金莱(亚洲)有限公司、HDT S.r.l.作为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资产抵押贷款均是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其授信敞口依整体资产规模并结合经营需求设定,风险可控。公司为子公司台湾弘讯、广东弘讯的授信申请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该项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有效。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部分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情况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367.54万元,均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7%。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备查附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9日 10 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港五路88号办公室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

至2023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3年4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包含所有议案内容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东RED FACTOR LIMITED、宁波帮帮忙贸易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

若为股东本人参会应提供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如有);

若为受托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如有)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参会登记:

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会则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如有)、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若为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参会则应提供参会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如有)、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股东可以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邮件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上述材料扫描件或者复印件。电子邮件、传真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股东出席会议时需持上述登记材料签到,未列明复印件的应出示原件。

(二)登记时间:2023年5月16日9:00-11:00,13:00-16:00。

(三)登记地点与联络方式:

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港五路88号二楼会议室

邮编:315800

联系电话:0574-86838286

联系传真:0574-86829287(分机0241)

联系邮箱:info@techmation.com.cn

联系人:刘沸艳

六、其他事项

1、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