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2024-027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7月29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永和路118弄15号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29日
至2024年7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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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曹文洁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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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需按照以下方式提前进行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2024年7月25日 9:00-16:00
(二)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永和路118弄15号
联系电话:021-36535008
邮箱地址:zqb@xtl.sh.cn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二)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1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7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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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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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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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临2024-025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拟将提请股东大会再次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议案未获前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经会议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未获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0《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关于选举曹文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项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制。经统计,本项表决的得票数为252,10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本项表决的得票数为252,1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0%。
本议案关联股东曹文洁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未通过。
二、议案内容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及其理由
经公司2024年7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无需补充、更正或调整。
(一)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十三条规定:“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根据《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八十二条规定:“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综上,公司此次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
三、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必要性及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必要性
公司董事会认真研究并重新审议上述议案,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曹文洁女士熟悉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对公司的运营模式、业务发展及内部管理都有深入的了解和丰富的经验,其从业经历、专业素养等有助于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能更好地为公司引进战略资源、提高公司竞争力和决策效率。因此,董事会将本事项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4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临2024-026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12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9日以邮件、传真、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徐宏菁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后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再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真研究并重新审议上述议案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曹文洁女士熟悉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对公司的运营模式、业务发展及内部管理都有深入的了解和丰富的经验,其从业经历、专业素养等有助于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能更好地为公司引进战略资源、提高公司竞争力和决策效率。因此,董事会将本事项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内容无补充、更正或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5)。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7)。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