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帝股份前董事违规减持被罚,内部人:处罚决定发布前已离职,减持日期没选好
本文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王贺
公告前董事违规减持被罚的第二日,4月10日,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威帝股份”,603023.SH)股价报收3.54元/股,相较前一日跌去9.92%,市值减少约2.19亿元。
4月9日晚间,威帝股份发布公告称,前任董事陈振华于2月28日收到黑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黑龙江证监局认为,陈振华作为威帝股份时任董事,在威帝股份披露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前十日内减持威帝股份股票,该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陈振华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95万元罚款。
2023 年7月15日,威帝股份披露 2023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在威帝股份披露 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前十日内,陈振华于7月7日、7月10日通过大宗交易卖出威帝股份合计664万股,占威帝股份总股本的1.18%,成交金额2656.56 万元。按照拟制成本法计算,陈振华在限制期内转让威帝股份无违法所得。
威帝股份表示,上述处罚决定仅涉及陈振华个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威帝股份内部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陈振华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发前已离职,此前的减持行为在日期选择上存在一定瑕疵。目前公司各项经营稳定,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认真做好各项经营工作,坚持合法合规。
据招股书和公告,陈振华出生于1962年,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3年毕业于黑龙江省交通专科学校汽运专业,1984年于吉林工业大学进修,学习汽车车身设计有关课程,1983年8月至1999年底先后任哈尔滨客车厂研究所工程师、研究室主任、研究所副所长,2000年7月创办威帝股份后,曾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威帝股份公告称,截至2023年7月6日,陈振华持有威帝股份约1.38亿股,占威帝股份总股本的24.47%。
陈振华违规减持后做了诸多补救措施。2023年9月,威帝股份发布公告称,陈振华就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一事致歉,称此次减持期间,尚未知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业绩数据及公司要发布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2023年11月,威帝股份再发公告称,陈振华因涉嫌限制期买卖威帝股份股票被证监会立案。同月,威帝股份公告称,陈振华以“身体状况等多重因素”为由辞去董事职务。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9月,威帝股份公告称,陈振华及其他两位股东陈庆华、刘国平将所持上市公司21.43%股份转让给丽水久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时放弃了近30%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丽水久有基金由此成为威帝股份控股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在此次交易中,陈振华对威帝股份原有业务板块业绩做出承诺,承诺2020年-2022年每年净利润为正,其中2022年不低于3000万元,且三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9000万元。若业绩承诺未完成,陈振华将对公司予以现金补偿。
不过,威帝股份后续经营表现与上述业绩承诺相差较大。2023年12月,威帝股份公告称,原有业务板块为基础所产生的净利润预计在4100万元左右,初步测算预计补偿金额为4900万元左右,威帝股份已收到陈振华的预付补偿款4730万元。
2024年1月,威帝股份发布业绩预告,公司2023年年度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亏损为900万元到15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亏损为1350万元到1950万元,预计2023年年度营业收入5100万元到580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5000万元到5750万元,低于1亿元。
威帝股份表示,2023年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来自于两方面,在主营业务方面,受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取消等因素影响,2023年新能源公交客车市场需求减少,主机厂给公司的相关订单减少,导致主营业务收入减少。在非经营性损益方面,2023年度因子公司股权转让,形成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增加,导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下降。
威帝股份指出,如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将触及上交所规定的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将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