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025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公司章程修订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部门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等,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法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2、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兴汉网际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汉网际”)申请新三板挂牌事项进展
2024年9月30日,兴汉网际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编号为JGA24090033的《受理通知书》,全国股转公司对兴汉网际于2024年9月29日报送的股票交易方式确定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方式确定及变更指引》的相关要求,予以受理。同日,全国股转公司还出具了编号为GP2024090033的《受理通知书》,对兴汉网际报送的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申请材料,以及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同时定向发行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公开转让股票申请文件》的相关要求,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法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新三板挂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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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韩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斌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斌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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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韩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斌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斌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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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韩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斌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3025证券简称:大豪科技公告编号:2024-035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10月23日,公司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韩松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的相关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编制的《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新颁布的《公司法》等最新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有关规则以及相关部门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以下11项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表决情况如下:
2.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6《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7《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8《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9《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0《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1《媒体来访与投资者调研管理制度》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新颁布的《公司法》等最新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有关规则以及相关部门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以下10项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如下:
3.1《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3《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4《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5《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6《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7《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8《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9《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0《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3025证券简称:大豪科技公告编号:2024-036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的相关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编制的《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对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3025证券简称:大豪科技公告编号:2024-037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5日14点45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号公司四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5日
至2024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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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大豪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见2024年8月27日、2024年10月24日分别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上述议案内容将另行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于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到本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者,登记时间以公司证券投资部收到传真或信函为准。
2、个人股东会议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等。
3、法人股东会议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有效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有效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王晓军
2、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号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100015
电话:010-59248942、010-59248923
传真:010-59248880
电子邮箱:zqb@dahaobj.com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25证券简称:大豪科技公告编号:2024-038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01日(星期五)下午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4年10月25日(星期五)至10月3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b@dahaobj.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发布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1月01日下午15:00-16:30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01日下午15:0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韩松先生
董事会秘书:王晓军先生
财务总监:周斌先生
独立董事:毛群女士、王敦平先生、黄磊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11月01日下午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10月25日(星期五)至10月3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b@dahaobj.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王晓军
电话:010-59248942
邮箱:zqb@dahaobj.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公告或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