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全筑:法院受理预重整
*ST全筑5月19日公告,5月19日,公司收到法院下达的《受理预重整通知书》《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确定书》《关于预重整期间开展工作的指导意见》,法院决定受理公司预重整,并确定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为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经法院审查,上市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具有破产原因。现上市公司仍具有挽救价值,公司治理结构尚完备,有基本自主谈判能力,债务人及部分主要债权人均有重整意愿,但重整可行性尚需进一步明确。故预重整申请具备《上海破产法庭预重整案件办理规程(试行)》第三条受理条件,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