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038 公司简称:华立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属行业类别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41 其他制造业”。公司主要产品是饰边条、饰面板,属于复合材料领域中的功能性复合材料,主要用于板式家具、室内装潢的装饰复合材料产品。上游为合成树脂、油墨、人造板等制造业,中下游行业为板式家具制造业以及室内装饰装修业。
(二)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1、区域分布特点
目前我国装饰复合材料行业的主要表现为行业集中度相对较低且具有较强的地域特征,业内多为中小微型企业,规模小且技术水平普遍不高。装饰复合材料作为家具制造行业、室内装饰行业的配套服务产业,在地域分布上倾向于临近下游客户,由此形成珠三角地区、长三角地区、成渝经济圈和环渤海地区的区域性布局的特点。目前行业内的多数企业为服务于某一区域的区域型企业,只有少数领先企业进行全国性的战略布局并进行生产、销售和服务网络平台的搭建,行业格局为跨区域发展企业和区域企业并存。
2、与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特点
(1)公司下游行业为板式家具行业及室内装饰行业,其与地产行业存在产业链关联。房地产具有较强的周期性,但装饰复合材料行业受其影响并不显著,原因在于:地产行业主要聚焦于新房的开发与建设,而板式家具行业及室内装饰行业的业务范围则更为广泛。它们不仅涵盖了因地产开发而产生的新房装修市场,还深入到了旧房翻新、办公空间更迭以及随着房屋租赁经济崛起而带来的装修替换市场。目前国内一二线城市的存量房交易在整体交易中的占比仍然较高,这意味着旧房翻新和局部装修有望成为板式家具和室内装饰行业增长的重要动力。与此同时,在三四线城市及农村市场,手工制作家具仍占据相当大的市场份额,这意味着在这些地区,家具及装饰替换市场具有相当的增长潜力。装饰复合材料行业作为下游产业,其市场需求稳定可期,其行业周期与地产调控周期并不完全吻合,显示出其具有较强的市场适应性和韧性。总体而言,板式家具、室内装饰及装饰复合材料行业不仅深受新房装修市场的影响,还广泛涉及到旧房翻新、办公场所更替和租赁市场等多个领域,展现出了多元化的市场格局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2)饰边条和饰面板广泛引用于橱柜、衣柜、墙板、踢脚线等领域,是家具制造及室内装饰的重要组件,对家居装修尤其是定制家具产品的品质、美观度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随着消费群体年轻化、消费认知升级,消费者对产品品牌、风格、品质、功能、服务等细节要求更高,下游行业为满足日益增长的消费者需求,将趋向与具有品质保证、行业品牌口碑好、强自主研发设计能力,快速服务的供应链能力,以及产品规模化制造生产能力的企业保持长期合作共赢关系,从而确保下游行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在这样的背景下,饰边条和饰面板的生产企业不仅要注重产品的品质和创新,还需要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供应链管理能力,以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同时,与下游行业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实现互利共赢,也是这些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三)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在装饰复合材料领域耕耘多年,曾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东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东莞市专利金奖。公司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具有强大的技术研发实力。旗下子公司东莞华富立、浙江华富立、四川华富立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旗下子公司东莞华富立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东莞市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拥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实验室、东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通过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拥有专利106项,其中发明专利45项,实用新型61项。公司是家具饰边条领域首个行业技术标准《家具用封边条技术要求》(QBT4463-2013)的主要起草单位及相关行业标准的有力推动者,在国内中高端家具及室内装饰复合材料领域具有领先优势。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作为行业领先的“定制·精装材料服务商”,以装饰复合材料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为产业基石,发展成为包括家居材料业务板块、产业互联网业务板块、产业投资业务板块的综合型控股企业。
家居材料业务板块,主要产品为饰边条、饰面板,主要用于板式家具、室内装潢以及商业空间打造。公司主要产品包括:
(1)饰边条,主要为PVC、ABS、HM以及异型饰边条等,该类产品主要用于板式家具的边延密封保护和装饰。
(2)饰面板,主要为OSB(定向刨花板)、PB(刨花板)为基材的饰面板,该类产品主要用于板式家具生产及室内装潢。
饰面板基材的选择会直接影响产品性能,公司选择的是目前综合性能优异的OSB及PB,相对于其他类型板材,环保、防潮、抗弯、握钉性能更为优异。
不同基材对比
产业互联网业务板块,公司旗下的虹湾家居平台(www.hw-scm.com)是一站式家居建材采购平台,包括外观展示、材质参数说明、可视化比较、网站和微信小程序在线下单以及客户订单信息的传输流转,实现了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相统一。公司通过开拓线上销售模式,配套自动化生产线和智能仓储物流,不仅为现有B端客户提供更优质服务,增强客户粘性及扩大订单量,也为开拓新客户提供可视化窗口。扩大产品覆盖面及提升订单转化率,从而可以进一步盘活客户资源,深挖产品订单需求。
产业投资业务板块,公司致力于构建一个集精装材料与设计于一体的综合性产业园区,作为该板块的关键战略布局,旨在紧密连接上下游产业链。其中,宏源智造园坐落于东莞东部工业园,占地约78亩,建设总面积达16万平方米,现已竣工并投入运营。芜湖国际智慧定制精装生态园位于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占地240亩,建筑面积约为10万平方米,2023年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为更好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公司产业升级和发展的步伐,实现公司资本连接产业目标,下属子公司尚润资本作为公司重要的投融资平台,积极寻求发掘优质投资标的。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采用直接销售和经销商销售相结合、线上销售与线下销售相结合、“封边条+饰面板+异型材”组合销售的模式。
公司的产品以内销为主。在销售模式上,公司采取直接销售和经销商销售相结合的模式。由于公司主要产品为中高端装饰复合材料,需要与客户在配方设计、型号要求、装饰效果等产品设计方面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合作,公司境内销售主要采用直接销售模式,即与客户签订合同后,在与客户充分协商产品参数基础上接单生产并直接销售给境内客户。由于境外经销商在当地市场开拓方面具有先发优势,公司境外销售主要采用经销商模式,主要为买断式销售。经销商具有独立的经营机构,拥有商品的所有权,自由选择其供应商及产品,并通过产品销售获得经营利润。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实行“以单定产”的生产模式,即以客户的定制化要求为导向,以客户的订单需求为基础,通过综合分析客户对产品的性能、颜色、需求量等各方面要求,结合自身产能、原材料采购及仓库库存情况制定生产计划进行量产。
公司的生产流程为:(1)生产部门就客户提出的各方面需求(或样品)确定量产前的配方和工艺方案;(2)销售部与客户就产品样式、质量、价格、结算方式、供货保障等事项予以确认后,接单生产;(3)计划人员根据客户交期向生产部门下达生产计划;(4)生产部门根据销售部的订单组织备料;(5)生产完成后,按照客户要求的交期,运输至指定的地点。
(3)采购模式
公司采取统分结合的采购模式,主要原材料由公司采购中心统一选定供应商和确定采购价格,由各子公司按实际需求量进行采购;少量、少额的临时用料或特殊用途物资,由各子公司按照实际需求安排采购。
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预期订单的合理估算、原材料的运输时间、原材料价格走势的判断以及生产的实际情况,综合决定原材料的储备量。
公司采购流程如下:公司根据客户订单需求数量、交货周期、库存情况等来确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包括采购原辅材料的品种、数量和供应商交货周期等。采购部将根据采购计划将所需采购的物料汇总,对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签订采购合同。
目前,公司已与主要原辅材料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能够保证原料的稳定供应。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经营情况与分析
2023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和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公司审时度势,坚持内外兼修,稳中求进。对内,公司加强管理,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筑牢核心竞争力;对外,公司成功引入新的控股股东,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为公司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9,279.42 万元,同比增加2.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59.46万元,同比增加74.47%。显示了公司经营策略的有效性。
(一)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得到进一步优化
2023年11月,公司完成了控制权变更,控股股东变为安徽洪典资本管理合伙企业,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何全洪先生。这一变革进一步优化了公司的股东结构,为公司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12月,公司顺利完成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改组,选举了新的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实现了新老团队的平稳过渡和顺利融合,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技术创新与产品升级持续推进
技术创新是推动公司发展的核心动力。报告期内,推出了多款具有优异性能的产品,如EB封边条、进口EB装饰板、静电喷粉门板、PET门板(柠芯板系列)、2.0激光封边条等。其中,华富立EB装饰板在色彩表现力、产品性能、环保等级方面表现优异;华富立PET门板(柠芯板系列)环保等级达到了ENF级。华富立盘古绿·葵叶拼花饰面板荣获金定奖饰面材料类金奖。2023年度,子公司东莞华富立、浙江华富立获得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
(三)市场开拓与客户服务成绩斐然
在市场拓展方面,我们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深耕优质客户,同时积极推广新客户。通过及时响应客户需求和巩固市场优势,子公司浙江华富立荣获顾家家居2022年度供应商合作伙伴大会年度优秀奖、2023年最佳品质奖;东莞华富立荣获索菲亚家居战略合作伙伴与特殊贡献奖、索菲亚集团供应商质量峰会“匠心质音”奖等。
(四)生产经营与提质增效成效显著
在生产经营方面,公司引进先进设备,优化生产流程,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同时,公司制定了严格的管控流程和标准,强化了生产过程的管理和控制,全面完成了提质增效目标。这些努力使得子公司东莞华富立荣获了东莞市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称号。
(五)生产基地与产能布局进一步优化
公司密切关注市场形势,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产能布局。在全国各重点区域打造仓储基地和运营中心,实现了生产系统与仓储系统的高效协同,提高了产能利用率。芜湖智造生态园的开业运营和华富立饰板安徽运营中心的启动,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六)其他业务板块齐头并进
在产业互联网领域,报告期内,虹湾家居加大全国仓储覆盖面,推出授权工厂模式和轻资产代理模式,实现快速响应降低物流时间成本,通过线上运营数据赋能,及时了解市场导向及客户需求,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业绩保持快速增长,实现全年盈利。康茂电子面向家居行业销售华为政企产品ideahub会议平板、华为终端智能家居产品及华为云等,聚焦重点客户数字化门店业务的落地,稳步拓展新客户,销售订单得到进一步提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不适用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70,214,471.8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06,674,697股,以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0,333,734.8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5.57%。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06,674,697股,本次送股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68,677,106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效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91号)核准,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523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2,254.283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0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997.9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002.08万元。公司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于2021年8月2日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441C000531号”《验资报告》验证,并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投入使用募集资金共11,328.33万元(含用于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1,317.0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83.35万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全部节余募集资金13,457.10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理财收益)已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全部注销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规范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分别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开设专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开户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湖北华富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在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开设专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开户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湖北华置立装饰材料厂区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10月,公司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全部剩余募集资金13,457.10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理财收益)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注销所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相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因履行完毕而终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附表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3,170,462.12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该项授权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之日止。根据相关法规,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湖北华置立装饰材料厂区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10月,公司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全部剩余募集资金13,457.10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理财收益)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注销所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抽查了大额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获取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台账,查阅了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立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同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于华立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附表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日期:2023-12-31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2024年第一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孙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孙伟先生已参加并通过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孙伟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69-83338072
传真:0769-83336076
电子邮箱:investor@dghuafuli.com
联系地址:东莞市松山湖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总部二路13号汇富中心9楼;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710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董事会秘书简历
孙伟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法国里昂商业管理学校EMBA(物联网管理),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在读。曾任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政府事务部经理、战略管理部经理、总裁办主任、投资与业务拓展部总监,西藏宇妥藏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兼任西藏藏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孙伟先生已于2024年1月参加并通过了上海证券交易所2023年第四期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主板),截止目前,孙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孙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含外币理财折算额度)的自有资金,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或定制的理财产品,在总额度授权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理人在该额度范围内对具体理财产品的选购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该项授权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有关授权之日止。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短期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安全和较高流动性的前提下,适时、适度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投资回报。
2、投资范围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或定制的R3(中)级风险(包含R3(中)级)以下风险评级的理财产品。其中用于购买R3(中)级风险评级的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
3、合作主体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4、投资期限
购买的单个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及额度限制
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经营过程中短期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含外币理财折算额度),在该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6、实施方式
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理人对具体理财产品的选购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在理财产品选择时以保证资金安全和流动性为前提,但理财产品的投资过程中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针对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主要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理财产品购买操作实行授权管理,并建立台账以方便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有关理财产品投资本金及收益状况。
3、公司审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理财产品的购买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财务管理中心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严格审核公司理财产品购买金额、风险性质是否为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若超出授权范围须立即报告公司董事会。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投资的相关进展及损益情况进行披露。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为提高短期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安全和较高流动性的前提下,适时、适度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在总额度授权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理人在该额度范围内对风险投资行为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该项授权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有关授权之日止。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风险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
2、投资范围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风险投资不包含以下投资行为:
(1)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或延伸产业链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3)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4)以战略投资为目的,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10%,且拟持有3年以上的证券投资;
(5)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进行的投资;
(6)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3、合作主体
投资的合作主体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4、资金来源及额度限制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在总额度授权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理人对具体风险投资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风险投资的决策与管理程序
1、公司董事长为风险投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签署风险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
2、风险投资管理人作为风险投资项目的运作和处置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运作和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调研、洽谈、评估,执行具体操作事宜。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的风险控制和审计监督,对每一个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并及时跟踪实施情况。每个会计年度末将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合理的预计各项风险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将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其影响程度,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风险投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监督。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进行风险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宏观经济波动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及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风险投资的范围、原则、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决策流程等方面均作了规定,同时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风险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3、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4、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5、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风险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等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效益。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期货交易额度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期货交易额度授权的议案》,为部分对冲主要原材料PVC粉采购价格上涨的风险,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PVC粉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全年累计拟开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理人在该额度范围内对期货套保交易方案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期货套保概况
1、交易目的
饰边条的主要原材料(PVC粉)由于受到国际原油价格、国内环保政策等综合因素的影响,价格波动较为剧烈,采购价格波动较为明显。为部分对冲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的风险,公司对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的主要原材料采取对应期货品种的套期保值操作,通过套期保值操作部分抵消采购成本上涨的影响,以防范主要原材料成本大幅波动所产生的生产经营风险。
2、期货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从事套期保值操作的期货品种为大连商品交易所PVC粉期货。
3、额度授权
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的累计开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二、实施方式
公司设立套期保值管理小组,套保管理小组组长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该项工作的副总担任,小组成员中可以包括财务部门负责人等。
公司从事期货业务或与期货业务相关的岗位至少还包括:
(一)交易员:负责监控市场行情、识别和评估风险、执行交易指令、对已成交的交易进行跟踪管理,负责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资料保管工作等;
(二)资金调拨员:根据套期保值管理小组副组长及财务部门负责人联签的保证金出入金申请单,及时安排保证金入金或核实保证金出金情况;
(三)会计核算员: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及时进行相关会计处理等工作。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操作主要目的是部分对冲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风险,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期货市场自身存在着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同时套期保值需要对价格走势作出一定的预判,一旦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有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2、政策风险。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在期货交易中受市场流动性不足的限制,可能会使公司不能以有利的价格进出期货市场。
4、操作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存在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公司已制定《套期保值管理办法》等相关内控制度,并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和管理,有效防范、发现和化解风险,确保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的资金相对安全。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进行与年度经营计划相匹配的套期保值操作,不会影响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及子公司通过与主要原材料相匹配期货品种的套期保值交易锁定了原材料采购成本,锁定未来需要交货的生产成本和利润,有利于公司稳定发展与股东的稳定回报。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根据海外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累计总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含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到的美元、欧元等相关结算货币)。该项授权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有关授权之日止。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况
1、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近年来,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为适应外汇市场变化,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套期保值,通过远期结售汇业务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2、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币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公司实际经营所涉及的主要结算货币,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所用结算货币主要是美元、欧元等。
3、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关授权
远期结售汇授权金额: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有关授权之日止,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累计总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含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到的美元、欧元等相关结算货币)。
二、交易实施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财务部门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和业务期限内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理人负责签署上述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
三、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3、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及时掌握客户支付能力信息,加大跟踪催收应收账款力度,尽量将该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2、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进出口业务支出和收入,远期结售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预测量。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根据进出口业务状况,针对进出口业务涉及到的结算货币,以一定期间内的进口付汇及出口收汇计划为基础,选择合适的远期外汇交易,有利于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稳健经营;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不占用资金,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权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相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权。单个银行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 亿元。
最终授信额度及期限以有关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本次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具体融资方式、融资期限、担保方式、实施时间等按与有关银行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综合授信事项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