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脉科技及相关责任人因信息披露违规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查股网  2025-06-27 21:36  华脉科技(603042)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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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及时对2025年度及相关年度1-3月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议,迟至当年3月或4月才召开董事会进行补充审议;同时2024年度部分关联交易金额超出审议额度。

6月27日晚间,南京华脉科技(维权)股份有限公司(603042.SH)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89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经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司未及时对2025年度及相关年度1-3月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议,迟至当年3月或4月才召开董事会进行补充审议;同时2024年度部分关联交易金额超出审议额度。二是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超审议额度,且未披露对该控股子公司的重大担保进展。三是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决策不审慎,且对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的风险揭示不充分,同时存在少量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情形。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相关规定,胥爱民、杨位钢作为时任董事长,杨勇作为时任总经理,陆玉敏、陈革作为时任董事会秘书对上述信息披露违规事项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二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上述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