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山新材:3月29日至11月16日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收到政府补助7886269.14元
证券日报网讯 11月17日晚间,鹿山新材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鹿山新材料有限公司、广州鹿山先进材料有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鹿山新材料(盐城)有限公司在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11月16日期间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7,886,269.14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54%。
(编辑 张钰鹏)
证券日报网讯 11月17日晚间,鹿山新材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鹿山新材料有限公司、广州鹿山先进材料有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鹿山新材料(盐城)有限公司在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11月16日期间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7,886,269.14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54%。
(编辑 张钰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