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山新材荣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
本报记者 王镜茹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2023年新一批及通过复核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通知》,鹿山新材荣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
自成立以来,鹿山新材始终坚持产品研发与自主创新,注重知识产权建设,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升知识产权运营能力,持续在知识产权领域布局发展。
公司产品的研发取得不菲成绩。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的有效授权专利共计138项,其中发明专利101项、实用新型专利37项,曾参与制定国家标准3项、行业标准4项。
鹿山新材十分重视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与有效转化,此前已荣获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工信部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企业、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
本次获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标志着鹿山新材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创造能力、运用绩效、保护效能、管理水平等方面均取得新的突破。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鹿山新材将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和保障机制,切实发挥优势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全力做好知识产权成果转化,通过科技的力量助推公司取得新发展。
(编辑 汪世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