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51证券简称:鹿山新材公告编号:2024-066
债券代码:113668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22号301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汪加胜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8)。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51证券简称:鹿山新材公告编号:2024-068
债券代码:113668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第十三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8号),截至2022年3月22日,本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003,000股,每股发行价格25.79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93,247,370.00元,扣除不含税承销费用人民币46,037,735.85元、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4,752,543.1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22,457,090.9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22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L10050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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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号),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524,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根据发行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5,24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4,000,000.00元。扣除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费用10,911,509.4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3,088,490.5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31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071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科学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鹿山新材料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鹿山先进材料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鉴于“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技改项目”结项及“TOCF光学膜扩产项目”终止实施,2024年7月,公司已办理完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前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同保荐机构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鹿山先进材料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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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广州鹿山先进材料有限公司”的曾用名为“广州鹿山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2、募集资金专户“3602005729200947357”已于2024年7月24日完成注销。
3、募集资金专户“120912312610828”已于2024年7月25日完成注销。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3年3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同保荐机构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鹿山新材料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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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详见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ZL10134号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44,651,159.93元(含发行费用)。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4,651,159.9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在上述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00万元。2024年4月17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超过约定的使用期限。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在上述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000万元,其中500万元已于2024年6月5日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超过约定的使用期限。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其中,单个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报告期末,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常规自行核查,发现公司经办人员误将前述议案中可以进行现金管理的对象理解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致使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存在未经董事会审议授权而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2024年7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已对上述未经审议授权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进行了追认,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追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上述追认的用于现金管理的3,500万元及利息102,947.39元已于2024年6月5日赎回到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持续加强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工作,完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技改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6月3日,上述事项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7日和2024年7月24日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共计人民币1,047.75万元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TOCF光学膜扩产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6月3日,上述事项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和2024年7月24日将“TOCF光学膜扩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益)共计人民币4,609.08万元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详见附表2。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172号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23年4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19,717,361.41元(含发行费用)。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717,361.4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在上述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0,000万元。2024年4月17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超过约定的使用期限。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在上述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8,000万元。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其中,单个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暂未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TOCF光学膜扩产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将“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扩产项目”完成时间由2024年5月延期至2025年12月。同时,上述事项经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除前述已整改的公司经办人员失误操作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外,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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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051证券简称:鹿山新材公告编号:2024-069
债券代码:113668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和减值测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金额为8,059,529.93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确认资产减值损失。经测试,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761,829.53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变动情况,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确定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297,700.40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8,059,529.93元,减少了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8,059,529.93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系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四、风险提示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未经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六、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51证券简称:鹿山新材公告编号:2024-070
债券代码:113668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要求,现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4年第二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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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4年第二季度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024年第二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不含税)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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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2024年第二季度,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价格(不含税)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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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一)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也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51证券简称:鹿山新材公告编号:2024-067
债券代码:113668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22号30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玲俐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实际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51证券简称:鹿山新材公告编号:2024-071
债券代码:113668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录播结合网络文字互动;●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下午16: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发送至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ir@cnlusha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于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已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录播结合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汪加胜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唐小军先生
财务总监:李嘉琪先生
独立董事:容敏智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下午16: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邮箱(ir@cnlusha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于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唐小军
电话:020-82107339
邮箱:ir@cnlusha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03051公司简称:鹿山新材
债券代码:113668债券简称:鹿山转债